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接市政府办公厅通知,2010年2月13日-19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月21日(星期日)上班。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防灾救灾、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工作,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要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各镇政府,县公安、林业、卫生、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除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外,每日(2010年2月13日-19日)下午3:30前,将本日的综合情况书面报县政府办公室。
值班电话:6967070 6967053 传真:6967065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