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推行岗位设置全员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蔡悦连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全员聘用政策答记者问
近日,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全员聘用工作将按省、市要求陆续推开,涉及方方面面,社会关注度高。为了让大家进一步了解各项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日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蔡悦连就有关政策、工作情况以及大家关心的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题采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问,我县新岗位设置方案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蔡悦连:2010年5月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淄人社发[2010]128号)进行了批复,我县于2010年6月开始执行新岗位设置方案。
记者: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执行以后,各单位以前的岗位设置数还继续使用吗?
蔡悦连:2009年8月,我县召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会议,将以前的各单位岗位设置数全部废止,在新的岗位设置工作完成前,竞聘工作暂停。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执行以后,以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为准。
记者: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反映2008年取得职称,为什么也是在今年6月竞聘?
蔡悦连:取得职称证书或评审出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只是证明已经具备了高级(或中级)资格,是否聘任要按上级政策,视单位的岗位空缺情况而定。按照往年情况,应该在第二年的11月份参加竞聘。由于2009年进行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鲁人发[2007]28号文件第31条明确规定,未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不得新聘人员。因此,2008年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在今年6月竞聘,这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的硬性规定,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突破。
记者:部分单位按照结构比例应设的高级岗数很多,但实有高级职称人数却很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蔡悦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应在岗位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构成特点,制定岗位设置方案。例:本单位按照结构比例高级应设50个岗位,但实际具有高级资格的只有30人,遵照因事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该单位只能按照实有的高级资格人数设岗30人,下一步根据单位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岗位设置将逐步到位。
记者:请问我县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工作是怎样安排的?现在进展怎样?
蔡悦连: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是国家确定今后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点。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淄博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全市推行聘用制的主要精神是:实行人员聘用制度首聘入轨,稳步推进,全面部署,分段实施。第一阶段重点在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中全面推开,2007年下半年,我县结合实际,首先在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中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对教育、卫生系统所属40个事业单位的4217名工作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并于2008年9月1日,对教育系统聘期已满人员进行了续聘,整个工作稳步推进,效果较好;第二阶段将在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审批工作结束后,对未列入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实施人员聘用制度。现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市委、市政府已批准,对未列入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实施人员聘用制度将全面展开。
记者:我县下一步将怎样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各单位需要做的工作有哪些?
蔡悦连:按照省市要求,我们将成立专门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及组织部管理的班子成员及干部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其他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聘用制会议召开后,各单位应按照会议要求,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上报有关材料,由主管部门汇总审定同意后,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二是签订合同,由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规范的聘用合同文本签订聘用合同;三是合同鉴证,上报合同并进行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