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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与山东师范大学合作办学签约仪式举行

发布日期: 2015-01-21 09: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

  1月20日,高青县人民政府与山东师范大学合作办学签约仪式在县迎宾馆举行。山东师范大学副校长、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理事长张文新,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办公室主任、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常务副理事长、总经理苗禾鸣,县领导徐培栋、刘忠远、于双胜等出席签约仪式。县府办、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田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各县属学校校长、各镇(街道)教办主任等参加签约仪式。

  县长刘忠远在签约仪式上作重要讲话。他说,我县与山东师范大学正式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共建山东师大高青实验学校,是县委、县政府深化教育领域改革、快速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是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快速提高我县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需要,是打造高青教育品牌、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渠道。山东师大高青实验学校的建设,不仅能完善我县南部新区城市功能,使辖区适龄儿童就近接受优质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端教育的需求,还能够提升城市美誉度和文化品位,提升居民“幸福指数”,持续拉动城市及学校周边住房、餐饮、交通、文化等方面的消费,进而推动高青经济社会等各方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张文新在签约仪式上致辞。他介绍道,山东师范大学先后被确定为省重点高校、省“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学校牵头成立山东省高等院校教师教育联盟,组建全省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基础教育集团。集团坚持“质量优先、品牌立校、有序发展”的发展战略,教育咨询、教育培训、合作办学等各类业务已在济南、青岛等9地市逐步推开,并在上述9地市通过不同合作模式,形成涵盖学前到高中不同学段,公办、民办等不同办学体制,共计35所校(园)区的发展规模。

  据悉,山东师大高青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位于我县南部新区,总投资7300万元,占地125亩,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建设集初中、小学、幼儿园为一体的高标准、现代化学校。合作期间,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选派一名校长、两名中层干部和不少于30%(其中第一年不少于50%)的骨干教师到校任职任教。

  刘忠远与苗禾鸣分别代表双方签约。副县长于双胜主持签约仪式。(张兆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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