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及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04 浏览次数:

关于2015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及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  

2015年6月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6日—7月1日进行。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将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及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具体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8:00—9:30  

10:30—12:00  

14:30—16:00  

6月26日  

数学  

外语  

语文(14:30-16:30)  

6月27日  

地理  

历史  

物理  

6月28日  

生物  

化学  

思想政治  

6月29日—7月1日  

信息技术  

报名工作时间安排  

内容   

时间   

工 作 安 排  

3月19日-3月26日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基本信息确认。  

学校管理员登录报名系统,设置本校考生可选择的语种范围。  

3月25日之前  

各市向省招考院报盖章后的执收编码确认表。  

4月1日-20日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1日-7日:考生全天网上报名。  

8日-9日:学校管理员核对校正报名信息。  

10日:数据整理。  

13日-22日:考生网上缴费 (每天9:00-16:00)。  

4月23日-30日  

各市向省招考院申报考点; 省招考院审批考点。  

学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校《考生报考花名册》。  

学校打印《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科次统计表》并上报县(市、区)招考办。  

5月5日-11日  

市招考办根据审批的考点,设置考区、考点,编排考场。  

5月19日-23日  

省招考院下发领题表。  

各市招考办核对并书面确认领题表。  

6月10日-20日  

县(市、区)招考办登录系统,打印《考场座次表》和《准考证》。  

三、考生报名资格及报考科目  

本次考试十个科目全部开考。未获得高中毕业证的2011级学生和2012级、2013级的全部学生可参加本次所有科目的考试;允许社会人员报考。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办法》(鲁教基字〔2012〕31号)精神,自2011级普通高中学生起,可多次参加同一科目的考试,成绩按高者计入学业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均取得C等级以上的2012级学生,若报名参加本次学业水平考试,则会延迟发放学业成绩合格证。社会人员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应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平台(www.sdbe.gov.cn)注册考籍,持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报名前,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籍管理机构单独申请注册考籍。  

报名考生的考籍号、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考籍信息依据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平台,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提供。没有取得考籍、考籍信息中无照片、无身份证号的学生不能报考。  

四、网上信息核对、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网上信息核对  

报名前,考生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考籍基本信息的核对。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dzk.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打开“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链接,点击“考生个人报考”按钮,输入学籍号和身份证号,进入信息核对页面。考生须对考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等逐一进行认真核对。如果输入考籍号和身份证号后,提示信息有误无法登入系统或者核对发现考籍信息中存在错误,考生必须联系所在学校在基教平台进行核查或修改。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过程分为登录、修改密码、选择考试科目等环节。  

网上报名开始后,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打开“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链接。点击“考生个人报考”按钮,输入考籍号(即学籍号)、身份证号和密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录时务必修改默认密码,修改成功后,考生可以选择报考科目。报名结束前,考生可多次修改报考科目;报名截止后,考生不能自行修改。缴费系统开通期间,忘记报考或者需要修改科目但尚未缴费的考生,可由学校管理员进行报考或修改。  

(三)网上缴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考试费用支付”缴纳报名考试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未成功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关于报名考试费标准和分成:考生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2〕108号)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科次16元。省、市、县三级分成额,按规定的比例由系统自动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五、听力残疾学生的外语听力免试  

听力残疾学生外语听力免试工作按照《关于听力残疾学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免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鲁教基函〔2012〕51号)规定执行。考生个人提出申请,各市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以市为单位加盖市教育局公章,于4月20日前将具备外语听力考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编250011)。  

六、其他  

    (一)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学发〔2014〕2号 ),2015年起夏季高考外语(含听力)科目使用全国试卷,因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再单独提供外语听力成绩。本次考试不再接受往届毕业生或社会其他考生单为获取外语听力成绩而参加的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二)学校在考生网上缴费结束后,通过学校账号,登录“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校《考生报考花名册》。  

(三)各市招考办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广泛宣传,使辖区内的高中学校在报名前完成考生考籍信息校正工作,完善考生考籍信息,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顺利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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