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6年淄博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3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

现将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6年淄博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参加(注意红色字体标注的时间点)。

 

                                 高青县教育局

                                 2016年2月22日

 

 

关于组织2016年淄博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淄教电字〔2016〕2 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15〕241号)和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16年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鲁教馆〔201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2016年淄博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委会,作为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次活动组织实施。组委会成员由市、区县电教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名单附后(附件1)。

本次活动以“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管理平台”(www.sddnzz.cn)作为工作平台,承担活动组织、信息发布、作品上传等任务,其使用方法请登录平台参阅《操作手册》。各区县电教站均须指定1名管理员,负责本级平台的操作与管理,为活动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

二、参评人员范围

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三、评选内容

我市作品评选项目设置、相关要求、评比指标及办法都严格按照中央电化教育馆制定的《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下载网址http://www.ncet.edu.cn)执行。本届电脑活动内容分为“评选项目”、“创客项目”和“竞赛项目”。

(一)“评选项目”是指使用计算机创作、设计、制作的数字化作品。

项目设置

1.小学组:1.电脑绘画2.电脑绘画(“和教育”专项)3.电子板报4.电脑艺术设计(生活创意设计)5.网页设计6.电脑动画7.电脑动画(健康教育专项)8.微视频(英语数码故事创作)9. 计算机程序设计(创意编程)

2.初中组:1.电脑绘画2.电脑绘画(“和教育”专项)3.电脑艺术设计(生活创意设计)4.网页设计5.电脑动画6.电脑动画(健康教育专项)7.电脑动画(“和教育”手机动漫)8.3D创意设计(创新未来设计)9.3D创意设计(创新三维设计)10.微视频(英语数码故事创作)11. 计算机程序设计(创意编程)

3.普通高中组:1.电脑艺术设计2.网页设计3.电脑动画(二维)4.电脑动画(三维)5.电脑动画(健康教育专项)6.电脑动画(“和教育”手机动漫)7.3D创意设计(创新未来设计)8.3D创意设计(创新三维设计)9.计算机程序设计 10.微视频(微电影)

(二)“创客项目”是指在电脑辅助下设计和创作的体现多学科综合应用和创客文化的作品。

项目设置

1.初中组:创意智造

2.普通高中组:创意智造

(三)“竞赛项目”是指中小学生按照命题要求编程,使智能机器人完成相关任务。符合“机器人”定义概念的各类机器人产品均可参加,分全国比赛项目和省赛项目两项。省赛项目另行通知。

全国比赛项目设置

1.小学组:机器人灭火

一对一机器人足球

能力风暴WER能力挑战赛—“撬动地球”竞赛

纳英特智能挑战赛—“九宫建设”竞赛

西觅亚FLL工程挑战赛—“资源再生”竞赛

中鸣超级轨迹赛

2.初中组:机器人灭火

二对二机器人足球

二对二机器人篮球

人型机器人全能挑战赛

能力风暴WER能力挑战赛—“撬动地球”竞赛

BotBall—“火星救援任务” 竞赛

纳英特智能挑战赛—“九宫建设”竞赛

西觅亚FLL工程挑战赛—“资源再生”竞赛

中鸣超级轨迹赛

3.普通高中组:二对二机器人足球

二对二机器人篮球

能力风暴WER能力挑战赛—“撬动地球”竞赛

BotBall—“火星救援任务” 竞赛

四、参评办法

1.评选类、创客类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方式报名)。参加活动学生应在2016年3月1日前登录管理平台(www.sddnzz.cn),使用本人省学籍号进行实名注册。

2016年3月1日至15日期间可在该平台上传作品,并可对作品进行修改、重新上传。

2016年3月15日17:00报名截止,逾期不再接收上传作品,也不能修改作品。学生注册报名和作品上传过程中,指导教师负责审核把关。

2.“竞赛类项目”要求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参赛选手限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报1名指导教师。参赛学校于2016年3月20日前在管理平台完成报名注册。4月10日之前组织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作品推送

1.区县评选工作务必于2016年3月25日前完成,将参加市级评选名单通过管理平台推送到上级。为了提高活动普及性,建议作品淘汰率应控制在30%左右。

2.参加活动学生完成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须填写《淄博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学生作品推荐表》(附件2)和《淄博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竞赛项目”(组队)报名表》(附件3),报区县审核备案。

六、评选办法

1、每区县推荐7名专家(高新区和文昌湖为3人),其中评选类专家4名,创客类专家2名、竞赛类专家1名,可优先考虑熟悉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一线指导教师。专家个人资料须在2016年3月1日前上传管理平台,审核通过后成为评审专家库成员。(2月29日前,实验中学、高青二中、高青三中、高青四中、高青五中、实验小学、中心路小学各推荐一名教师报县电教站)

2、在评选类、创客类作品评审过程中,实行网上评审打分、统分。系统将自动采取回避措施,避免将本单位作品打包给相关评审专家。

竞赛类项目仍然采用传统比赛方式。

3、评选结果公示。本市评审工作拟于2016年4月1日前完成,获奖作品、人员信息将在活动平台和淄博教育网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结果方能有效。

4.各区县对推荐上报的电脑作品要严格把关,杜绝抄袭现象。一旦发现抄袭作品,经查实后,取消其作者参评资格,三年之内不能参加市里的评选活动。同时对上报抄袭作品的区县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各区县、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学习、领会、把握中央电化教育馆《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要求,积极发动组织,培训指导,不断提高我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水平。

联系人:李绍杰  王彬彬

联系电话:2775753

邮箱:w2775753@163.com

 

附件1:淄博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2:2016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推荐作品登记表

附件3:2016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竞赛项目”(组队)报名表

[附件下载]

 

淄博市教育局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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