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学生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 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3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团委,高新区、文昌湖区团工委,各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淄博市大中(职)学生社团文化活动的通知》(淄青联发〔2016〕13号)安排,为大力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运动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举办全市中学生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

共青团淄博市委、淄博市学生联合会

2. 承办单位

周村团区委、周村区教体局

    3. 协办单位

    周村区实验中学

二、活动主题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

三、参赛对象

在校中学(职)生

四、名额分配

各区县初中组、高中(中职)组参赛选手各限报2—3人,高新区初中组、高中组参赛选手各限报1人,文昌湖区初中组参赛选手限报1人,市属学校每校限报1人。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1. 比赛时间

2016年5月7日上午(请各区县于8:40前组织选手与评委到比赛地点报到)

2. 比赛地点

周村区实验中学(周隆路1307号)儒风讲堂(进校门后右转直行,学校操场西侧)

六、比赛要求

1. 演讲题目、形式不限,每名选手演讲时间5—8分钟。

2. 演讲时必须脱稿。

七、评分标准

1. 演讲内容(满分30分):紧紧围绕主题,观点正确、鲜明,内容充实、结构合理、角度新颖。

2. 语言技巧(满分25分):语言规范、吐字清晰、声音洪亮,表达自然、流畅,善于运用语言技巧增强演讲效果。

3. 结构框架(满分25分):结构严谨,构思巧妙、引人入胜。

4. 表情姿态(满分15分):能较好地运用动作、手势、表情,感情充沛、声情并茂,富有感染力。

5. 仪表形象(满分15分):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举止得体。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具体名额数量将根据报名情况和选手表现确定。

九、报名方式

1. 请各区县于4月25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623603612@qq.com,选手参赛期间如需伴奏音乐、PPT等,请将伴奏音乐一并报送。

2. 请各区县推荐初中、高中评委各1名,并将有关信息填入《报名表》,与参赛选手一同报到。

联系人:张  娜

电  话:13969387567

 

附件:淄博市中学生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演讲比赛报名表

 

2016年度淄博市大中(职)学生

社团文化活动组委会

2016年4月13日


附件:

淄博市中学生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

演讲比赛报名表

区县:

参赛选

手信息

组别

姓名

性别

学校及班级

演讲题目

初中组

 

 

 

 

 

 

 

 

 

 

 

 

高中组

 

 

 

 

 

 

 

 

 

 

 

 

领  队

姓  名

 

单  位

 

手  机

 

初中组

评  委

姓  名

 

单  位

 

手  机

 

高中组

评  委

姓  名

 

单  位

 

手  机

 

               

注:选手参赛期间如需伴奏音乐、PPT等,请用选手的姓名命名后,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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