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
期末临近,暑期将至,各类溺水、交通、食品卫生、恶劣天气等安全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放假前及暑期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师生度过一个愉快、安全、有意义的假期,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逐项把安全措施落到细处、实处,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掉以轻心,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二、加强教育,强化重点安全工作的落实
(一)防溺水工作。暑期气温较高,容易引发学生溺水事故。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六不一会”安全告诫教育,并通过多种形式反复告诫每一位学生和家长,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相关回执反馈材料,要留存学校建档备查。各学校要加强与所在地水利部门、镇、村(居)委会的联系,协调落实警示标志设立、水域隐患排查、专人定时巡查等工作,共同防范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恶劣天气应对工作。当前,正值夏季和汛期,大风、暴雨、高温、雷击等恶劣天气多发,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和高发期。要按照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排查校舍及附属设施隐患,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警机制,落实防汛保障措施。按照《淄博市教育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提高学生对夏季恶劣天气的认识,引导学生在暑期遇大风、暴雨、雷击等恶劣天气避免外出,防止事故发生。
(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在放假前上一次交通安全专题教育课,使广大师生做到“三个掌握一个养成”:掌握道路交通基本法规;掌握常见标志、标线的导向、警告和禁令图示及作用;掌握交通事故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走路、骑车和乘坐合格车辆的良好习惯。要明确12岁以下的小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路,16岁以下不准骑电动车。各学校要利用暑期规范校车运营管理,逐步取缔现有不符合条件校车。要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驾驶人对校车进行保养维护。
(四)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夏季气温高,细菌易繁殖,容易发生中暑、食物中毒等事件。各学校要加强学校食堂卫生检查,严格落实食堂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要教育师生在暑假期间注意食品和饮食卫生,切忌暴饮暴食,防止食物中毒。开学前一周,学校要认真清理食堂卫生,检查储存食品原材料的卫生质量状况,彻底清除腐败变质、过期等食品原材料,确保新学期食堂安全运营。
(五)暑期安全教育活动。要安排学生利用暑期参加各类网络安全教育和征文活动,拓宽校园安全教育的空间,提高暑期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参加山东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上开展的“暑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学生与家长登录教育平台共同完成视频学习;要登录平安山东网站,参与省安委会办公室与大众网组织的“守护生命、平安山东”安全网络知识大赛;参加省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教育厅组织的中小学生“我与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六)隐患排查整改。放假前,各学校要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重点对学校消防安全、校舍设施、交通安全、食品及卫生防疫、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三防”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面梳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切实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的问题隐患;要完善校园安保防控体系,维护、保养、更新安防设施、器械,努力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坚决禁止无施工资质单位参与学校建设,确保汛期和假期的安全。
三、拓宽渠道,建立假期家校对接机制
放假前,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提示暑期安全注意事项,指导家长做好子女的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特别是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和今年毕业班学生的教育保护力度,要求家长及时、不断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暑假期间,各学校要通过家访、电话、短信、网络、校讯通等灵活有效的方式,保持和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假期学习、生活等相关信息。
四、严格值守,确保安全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暑期值班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在假日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请各单位于9月3日前将暑期安全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报县教育局安全教育管理办公室。
高青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2日
附件:
暑期安全提示36条
一、注意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
2.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
3.不在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
4.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不坐副驾驶座。
5.自觉遵守地铁、公交车乘车规范。
6.乘车系好安全带。
二、预防溺水事件
7.不在河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塘等区域玩耍。
8.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
9.不在河道边洗东西、摸螺蛳、钓鱼虾等。
10.不在河道、湖泊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场所游泳。
11.不在游泳池里嬉戏打闹。
12.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
三、关注居家安全
13.不在飘窗或阳台上玩耍。
14.不用湿手或湿布触碰家用电器。
15.不给陌生人开门。
16.不往窗外抛物。
17.规范使用燃气设备并注意开窗通风。
18.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19。
四、注意娱乐安全
19.不去网吧、酒吧以及歌舞娱乐场所。
20.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
21.不玩渲染暴力等不健康网络游戏。
22.慎交网友,不与陌生网友见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23.不在工地、轨道、高压线等危险区域玩耍。
24.远离拥挤场所,避免拥挤踩踏。
五、重视旅行安全
25.不去尚未开发、开放的景点旅游。
26.选择正规、信誉好的旅行社旅游,并签订旅游合同、购买相关保险。
27.学习、掌握车辆、轮船、飞机突发意外的自我保护知识和处置常识。
28.入住酒店时,及时了解消防逃生通道,索取酒店联系卡。
29.不在设有危险标志处停留,不在禁拍处拍照、摄影。
30.了解并尊重旅游地风俗、禁忌。
六、加强心理安全
31.多与父母、家人、朋友沟通、交流。
32.多与正直开朗、积极乐观的朋友交往。
33.多宽容、多鼓励、多微笑。
34.遇到问题尽力自己解决,同时学会请他人帮助解决。
35.遇到挫折不气馁,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
36.学会感恩,管理情绪,开心过好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