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幼儿园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高教安字〔2017〕13号
各学区、县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安全工作天天抓、时时抓、死死抓,持续保障学校师生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执行出入校门引领制度,对进入校园的人员要严格盘问登记,严防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要加强学生放学时段校门口的秩序管理,避免学生长期在校门口逗留。要积极配合校园警务室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学校保安、门卫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戒酒令,不擅离职守,不得脱岗、溜岗。
二、加强学生管理。校园安全值班人员要积极开展课间安全巡逻,及时制止、查处学生追逐撵打、打架斗殴事件,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严防踩踏及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要定期对校园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学生公寓、食堂食品、用电安全等重点部位。教育学生不做危险游戏,不打架斗殴,不攀爬楼梯、楼道护栏。要提醒学生家长,尽到学生在校外的监护责任。
三、开展“清理小书包”活动。及时收缴学生携带的管制刀具、钢管、危险玩具等,对携带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教育学生不携带危及他人安全的物品进入校园。
四、加强学生路队管理,保障交通安全。学生上下学时段,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严格值好班、站好岗。完善低年级接送手续,加强幼儿交接环节监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不违规骑车,不在公路上嬉戏玩耍。面临公路的学校要树立交通警示牌,维护好上放学秩序。
五、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加强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环节管理。不采购过期变质食品,不销售剩饭剩菜,做好食品加工、留样工作。定期对食堂、学生活动场所进行消毒。严禁校园商店商铺出售“三无”食品。教育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吃腐败变质食品,谨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单位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中,要上好安全教育课,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知识。同时,各校要因地制宜,根据时间节点特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师生观看录像,制作宣传板报、手抄报等形式,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形式以预防火灾交通事故、灾害天气、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
七、加强校建工地施工安全管理。有在建工程的学校要将施工现场和学生活动区域进行隔离。要求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章程,不违规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八、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各单位要经常对学校安全形势进行评估,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学校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无证饮食摊点及其它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场所,切实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保障师生安全。
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月报告制度,强化安全工作考核,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要求,真正把校园安全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学校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排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立改立行,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校园“三防”建设,加大三防设施、设备和器械的资金投入,配齐配足器械设备,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防止校园侵害师生事件的发生。
高青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