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站: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高青县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高教函发〔2013〕58号)《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第四届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引领作用,激发我县教育工作者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与能动性,促进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育品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评奖机构与奖项设置
1.成立高青县第三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学术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奖工作。
2.高青县首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拟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等奖项(各奖项可空缺)。
三、申报要求
1.参评对象:全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各级教研机构与教育管理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育科研的工作者等均可申报。
2.成果完成时限界定。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成果包括这一期间完成鉴定的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发表、出版的论文或论著;未参加过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的课程类成果等。
3.具体参评范围及要求,参见《高青县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及《淄博市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之“评奖对象和范围”。
四、申报材料
为配合参加市级评选,所有申报材料均按《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通知》要求上报。具体如下:
1.《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打印稿一式两份。
2. 成果及附录材料原件各一份(证书类材料请提供复印件),每项成果的所有报送材料单独装袋,将申报表的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文件目录贴于材料袋正反两面。推荐参加市评选的按照市通知要求重新整理材料。
3.各单位上报材料时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稿采用excel07版本)。电子稿发邮箱gqxjks@163.com。各类表格可从淄博教育局网站下载。
4.材料申报提交时间:2017年2月13日下午。
五、申报与奖励
1.申报程序。成果申报者需先向本单位报送申报材料,单位初审后,向县教育局评审委员会申报。县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评审,届时将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然后推荐符合条件的成果,报市评审工作办公室。
2.表彰奖励。对获奖者进行全县范围内的通报表彰,特别有价值的成果,将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以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成果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
附件:《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通知》,详见:
http://www.zbedu.gov.cn/art/2017/1/13/art_27_49434.html
高青县教育局
2017年1月16日
附: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淄教发[2012]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落实市委、市政府“一个定位、三个着力”要求,通过开展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总结和展示我市年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探索研究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教育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评奖机构与奖项设置
1.成立淄博市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学术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审核、监督评奖工作。设立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评奖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淄博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淄博市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拟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奖项(各奖项可空缺)。
三、申报要求
1.淄博市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的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各级培训学校、幼儿园、各级教科研机构与教育管理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育科研的工作者以及热心教育科研的社会各界人士。
2.成果完成时限界定。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我市中等及以下学校教育教学中取得明显成效的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均可参评。包括期间通过鉴定的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已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或论著;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学校开发使用的教材类成果(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
3.此次教育科研成果的参评范围与要求,严格按照《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及《淄博市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3)执行。
四、申报材料
1.《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份。
2. 成果及附录材料原件各一份(证书类材料请提供复印件)。
3.每项成果的所有报送材料单独装袋或打包,将申报表的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文件目录贴于材料袋正反两面。
4.本次评选以区县为单位进行汇总申报,市属、局属各学校随所在区县申报。本次评选不接受个人申报。
5.名额分配:张店区20件,淄川区、临淄区各15件,桓台县、沂源县、博山区、周村区、高青县、高新区各10件,文昌湖区2件。
6.各区县教育(教体)局上报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稿采用excel07版本)。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17日。
提交材料联系人:高立平。
电话:18753369626
E-mail:2049077129@qq.com
五、申报与评奖程序
1.申报及评奖程序。按《淄博市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评奖程序组织评选。
2.表彰奖励。对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与奖金(由获奖者单位领取发放给获奖者),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其经验和事迹,推广其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发挥教育科研成果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
3.有关申报、复审、评奖的程序、异议的处理等事项严格执行《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
4.评选工作联系人:刘发德
E-mail:liufade@163.com 电话:18753369039
附件:
1.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3.淄博市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淄博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0日
附件1:
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
申报表
成 果 名 称
成 果 类 别
成 果 负 责 人
成 果 完 成 单 位
申 报 时 间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名称及盖章
编 号
淄 博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七年制
成果负责人承诺书
在申报成果奖过程中,本人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对填写的各项内容负责,成果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未弄虚作假、未剽窃他人成果。允许市教育科研管理机构享有无偿使用该研究成果的权利。
成果负责人签字:
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
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成果简介
成果 基本 情况 |
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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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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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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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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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或课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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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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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3-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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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果概述(概述成果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创新点及价值。12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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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果获奖与 应用 情况 |
成果 获奖 情况 |
获奖时间 |
奖项名称 |
获奖等级 |
颁奖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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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相关佐证材料情况 |
论文名称 |
刊物 |
发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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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录或转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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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名称 |
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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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题目/公开课题目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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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推广应用和实践情况 |
地区或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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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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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效果(4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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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荐、评审意见
推
荐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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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评
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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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
三、袋内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份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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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表 填 报 说 明
一、封面
1.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不超过35个字(含符号)。
2.成果类别:指申报成果的参选类别。主要包括: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类成果、已正式发表的论文类成果、已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论著类成果、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学校开发使用的教材类成果。
3.成果完成单位:成果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
4. 推荐单位名称:复审单位名称。
5.编号:不填。
二、成果简介
1.成果类别:同封面。
2. 主要完成人:由二人以上完成的集体成果,按照对成果贡献大小排序填写完成人员情况。课题类成果按照结题证书成员顺序填写;论文及论著类等成果按照发表或出版的署名顺序填写。
3. 完成时间:参选成果完成研究的时间。课题类成果填写课题完成结题鉴定的具体时间;论文类成果填写论文发表的具体时间;论著类成果填写论著出版的具体时间;课程类成果填写课程开发完成的具体时间。
4. 字数或课时数:课题类成果填写申请结题鉴定研究报告的最终字数;论文类成果填写正式发表文章的最终字数;论著类成果填写本论著的出版字数;课程类成果在相关文件规定的范畴内,填写本课程建议实施课时数。
5. 成果层次:成果的级别和层次。课题类成果填写鉴定意见书中课题的鉴定层次,包括通过鉴定或一致通过鉴定两类;论文类成果填写论文发表的期刊种类,主要包括核心期刊、国家级刊物、省级刊物、内部刊物等;论著类成果填写论著的著作方式,主要包括主编、编著、著等方式;课程类成果填写课程范畴,主要包括校本课程、校本化的国家课程等。
6. 成果概述:是评价成果的主要依据之一。主要包括成果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价值和意义尤其是成果的创新点。
7.成果获奖情况:指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省市社科成果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及专业协会等部门所颁奖项。
8.被收录或转载情况:指相关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中心全文转载或被相关图书、著作的转载情况,要写明报刊或图书转载时间。
9.成果推广应用和实践情况:指成果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应用实践情况。选择一个实践单位填写即可。
三、推荐意见
由复审单位如实填写。内容包括:根据成果价值与应用情况并参照《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
四、附录材料
1.关于成果研究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等;
2.支撑成果的其他有关材料。
五、其他
1.申报表用淄博市教育局制作的表格打印。用A4纸双面印制。文字和图表限高245毫米、宽170毫米,左边装订,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字号不小于5号。
2.需签字、盖章的栏目打印或复印无效。表格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不得以剪贴代填。
3.申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将申报表的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文件目录贴于纸袋两面。
4.除上述材料外,不要附带其他材料,不要实物。
5.申报材料等一概不予退回。
附件2: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成果负责人 |
主要完成人 |
所在单位 |
成果名称 |
联系电话 |
成果类别 |
成果层次 |
字数或课时数 |
所属学科 |
学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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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主要完成人:由二人以上完成的集体成果,按照对成果贡献大小排序填写完成人员情况。课题类成果按照结题证书成员顺序填写;论文及论著类成果按照发表或出版的署名顺序填写。
2.成果层次:成果的级别和层次。课题类成果填写鉴定意见书中课题的鉴定层次,包括通过鉴定或一致通过鉴定两类;论文类成果填写论文发表的期刊种类,主要包括核心期刊、国家级刊物、省级刊物、内部刊物等;论著类成果填写论著的著作方式,主要包括主编、编著、著等方式。课程类成果填写课程范畴,主要包括校本课程、校本化的国家课程等。
3.字数或课时数:课题类成果填写申请结题鉴定研究报告的最终字数;论文类成果填写正式发表文章的最终字数;论著类成果填写本论著的出版字数;课程类成果在相关文件规定的范畴内,填写本课程建议实施课时数。
4.所属学科:成果研究的学科范畴。例如:中小学德育课程与教学(含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初中思想品德、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 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其他等。
5.学校类别:成果所属的学校类别。例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院校、其他等。
附件3
淄博市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为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最高奖,由淄博市教育局任命组成的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学术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审核、监督评奖工作,是各单位考核、晋级、评定技术职务和任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C}一、 {C}评奖对象和范围
1.凡我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个人和集体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结题鉴定的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已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或论著;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学校开发使用的教材类成果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2.参评成果的时限以评选通知为准。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课题类成果的时限以结题证书时间为准。
3.以外文形式发表的研究成果申报评奖,论文需同时上报中文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译著需报外文原件(或复印件)。
4.同一项成果只能作一次性申报评奖。未参加过评奖的著作,若再版时间在评奖时限之内,可以参评;参加过评奖的著作(含课程类成果),再版后新增内容超过原著三分之二方可参评。
5.一个作者(含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本人可另申报一项成果。
6.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必须经共同合作者同意后,以共同合作者(含共同主编)具名申报,但每项成果的申报人不超过5人,必须是参与实际研究的人员。
7.集体合作的成果,第一作者(第一主编)出国或调离我市,其他作者尚在市内,如果能确定该项成果是第一作者(第一主编)在我市工作期间完成的,可以参评,但是需出具第一作者(第一主编)同意其他作者申报评奖的证明。获奖证书按版权页署名。
个人作者在我市工作期间完成的成果,如作者已出国或调离我市,不能申报。
8.与省以上有关部门或外地市协作项目或研究课题,其中由我市作者为课题负责人、首位主编或多卷本中明显分出单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可申报评奖。
9.多人合作的系列丛书,如果涉及学科较多,出版时间不一,由丛书主编及编委会出具同意证明,单册可以申报参评。在评奖时限内已出齐的丛书,如果整体参评,单册不再参评;如果单册已经参评,整体则不再参评。单册参评以单册作者(主编)为主申报;丛书参评以丛书主编为主申报。
10.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著作,在未完整出齐的情况下,不受理单册申报。多卷本著作的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限为准。
11.多位作者(主编)的成果,第一作者(主编)去世,可由第二作者(主编)在征得其他作者(主编)同意后申报评奖。申报评奖及获奖证书以版权页为准署名。
12.只有一位主编的成果,主编不能让权申报评奖;主编去世,可由第一副主编申报评奖,申报评奖及获奖证书以版权页为准署名。
13.论文以正文标题下首次出现的署名为准;著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课题以结题证书上的署名为准。
成果以单位署名的以单位具名申报。
版权页上署名的顾问、编委、主审等不具有申报权。
14.现任市教育局副县级以上干部的成果,原则上不参加评奖。
15. 同一作者已获奖的同一主题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评奖;已经获得省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社科成果奖的不再申报评奖;带有机密、绝密字样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评奖;增刊或期刊没有出版日期的,不得参加评奖。
16.文学类的文章、论著,教材等不参加评奖。
二、评奖标准
参见《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三、评奖程序
整个评选工作分八步进行。
第一步:作者申报
1.参评者按照规定的参评范围和条件,认真填写《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提交材料原件一份。
2.参评者向所在单位申报。
第二步:单位初审
1.参评者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
2.参评者所在单位将符合评选条件的申报材料报给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
第三步:区县复审
1.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要严格按照《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评委会进行复审。
2.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在申报材料的《推荐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填写《附件2: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汇总表》,并将复审通过的申报材料报市评审工作办公室。
第四步:成果初评
1.市评审工作办公室汇总评审材料,制定初评标准。
2.市评审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确定各奖项候选成果。
第五步:成果甄别
1.市评审工作办公室对经过初评确定的各奖项候选成果通过网络等途径进行成果甄别。
2.市评审工作办公室对成果甄别过程中发现的假论文、假论著等通知到成果申报者,成果申报者写出书面说明,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第六步:成果评审
1.市评审工作办公室制定评选标准,聘请专家组成淄博市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审小组。
2.成果评审采用两轮评审制。第一轮由评审小组各专家对候选获奖成果申报材料进行审读,通过投票确定进行现场陈述的成果;第二轮由进入现场陈述阶段的成果负责人对成果进行现场陈述,评审小组各专家根据审读申报材料情况与现场陈述进行投票,评出各奖项的成果。
第七步:获奖成果公示与公布
1.市评审工作办公室将各奖项获奖成果在淄博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由市教育局审核公布获奖结果。
第八步:表彰奖励
1.市教育局召开淄博市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表彰奖励大会,为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与奖金。
2.市教科所宣传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发挥教育科研成果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