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8 浏览次数:

高青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安全教育水平和中小学生安全素养,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处函[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 2017 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实常规安全教育,构建安全教育体系   

按照不同时间节点,突出安全教育工作重点,着重加强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教育工作。依托安全教育地方课程,结合学校实际,构建学校安全教育内容体系,探索开发具有学校特色的安全教育校本课程,并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统筹管理。  

各教办和学校要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教育工作体系。通过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完成安全教育工作的部署、动态监测、数据采集及分析,根据大数据分析结果,强化对薄弱环节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中国教育学会淄博安全教育实验区平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安全教育工作取得成效,打造一批安全教育示范单位。各教办和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第五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公益活动(参赛网址:Http://aqjs.ciwong.com),确保参赛学生和所获奖项的数量。  

     二、做好应急疏散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教育部即将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高青县教育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做到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安全和效果。要认真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加强对演练的过程监测和数据采集,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要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等专题活动。以 3 月 27 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各教办、各学校做好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组织全体学生观看学习教育部委托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栏目策划制作的安全教育日专题节目,播出时间为:3 月 27 日 18:00-18:30。  

   三、强化监督,健全安全教育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安全教育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随机性、专题性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矫正。建立典型引领机制,加强业务指导,认真总结安全教育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并及时全面推广,提高安全教育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完善监护人安全责任提醒落实机制,督促中小学校密切家校联系,通过专题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制度,告知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的提醒,4月10日前完成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上报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该信回执。  

各教办、各县属学校要对各项工作分别进行认真总结,将工作完成情况及相关材料及时报县教育局安全教育管理办公室。    

  

附件: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回执见QQ)  

  

                                高青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1日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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