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
为有效杜绝校车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深入开展一次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曝光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以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校车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文件,使校车车主、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教职工、家长和学生做到知法守规,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二、做好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要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从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入手,完善道路、车辆、交通标志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对校车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进行审查,坚决杜绝不符合要求的校车驾驶人,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车路线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并登记备案,严查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力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三、完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要制订详细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切实加大行车前安全排查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及台账,按照学生侯车、乘车、交接的三段管理要求,落实好安全责任制。要针对季节性特点积极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高校车车主、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乘车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校车通行优先权利。校车车主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切实加大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动态管控力度,认真落实相关法律规定,保障校车优先通行权。积极倡导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司机自觉礼让校车,努力营造关爱学生、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立即部署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县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校车办将对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巡查,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将校车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于2017年5月20日前报教育局安全办公室。联系电话:6973671。
高青县教育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