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教育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7-06-14 浏览次数:

全县教育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淄博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淄安委发[2017]10号)和《淄博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淄安办函发[2017]35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县教育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深入校园、贴近师生、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广大师生安全素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深入开展,加快建立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化监管体系,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围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安全岗位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采取培训、讲座、辅导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推动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围绕校园安全工作重点、热点、难点,开展事故案例警示宣传。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图片展、事故案例反思大讨论等各类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校园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反思,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校园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发生。三是及时发布预警和提示信息。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要结合夏季高温、汛期等季节特点,围绕学生交通、公共卫生和食品、消防、意外伤害、校园踩踏、溺水事故、校园欺凌和暴力、建筑施工、自然灾害和校舍等10个方面的安全风险点,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提高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能力。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咨询宣传活动。要在各级政府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组织开展“6.16”广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采取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卫生常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宣传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方式、奖励办法,鼓励广大教职工通过“12350”热线电话或其他方式,积极参与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二是开展学校内部咨询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立足学校实际积极组织开展“6.16”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板报、校园网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制作播出各类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对咨询日活动情况进行集中宣传。  

   (三)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试行)》要求,结合单位安全风险点,针对潜在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让师生掌握校内应急避险安全区域的位置,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师生应急避险能力。演练活动要广泛动员师生全员参与,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点评,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要及时完善修订相关应急预案。  

    (四)组织参加网络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2017 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7〕4 号)要求,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举办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征集展示、“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线上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荐报送安全文化作品和特色宣教活动,并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和优秀组织单位评价标准。  

(五)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持续抓好“九项”专项治理。一抓体育活动类事故预防。落实体育运动安全制度,定期对体育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当及时排除;严格依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开展体育教学活动;增强体育教师责任心,提高体育活训练防范意识和技能;及时提醒学生和家长,防止存在不适于剧烈运动的特异体质学生参加体育运动。二抓学生心理健康事故预防。定期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及时跟进教育引导、心理干预,防止自伤、自残和自杀等极端行为事件的发生。三抓防溺水事故专项治理。完善学校、社会和家庭联动机制,开展防溺水教育,加强对学生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的监管,从源头上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四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落实诺如病毒等各项传染疾病防控措施,加强对学生的个人卫生教育和防护,落实食堂的饮食安全制度,定期对食堂员工健康监测。五抓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协助交管部门,重点治理校车运营机制的不规范问题;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校车公司化运营。六抓学生欺凌与暴力专项治理。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七抓校园三防建设规范治理。全面落实校园三防建设标准要求,配足配齐的专、兼职安保人员,落实安全专项工作经费。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值班巡逻、出入登记制度。八抓校园危化品综合治理。摸清学校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和存储使用等情况,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试剂购买、领用、登记制度。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保管室,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实验用品保管室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九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消防通道、消防车道是否通畅;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防火门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用火用电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落实责任,立即采取防范治理措施,及时消除。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抓好全年安全工作重要内容来抓。县教育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张玉江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王爱国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调度,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也要参照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导检查,保障经费投入,做到每项活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安全的目的。要厉行节约,活动既要有声势,又要务求实效,把各项活动做细、抓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考核,推广经验。为推动“安全生产月” 活动深入开展,制定活动考核评分标准,对活动进行量化考核打分。各单位要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认真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各单位要明确1 位名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活动不断深入。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对组织优秀单位上报县安委会进行通报表扬,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实现以月促年,以年促安,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落实制度,按时报送。建立“周报”制度,每周周四下午下班前,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将每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县教育局,重大活动信息随时报送;6月3日前,请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和单位活动方案报县教育局;7 月1 日前,请将“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报县教育局。联系人:李勇;电话:6973671;电子邮箱:gqjyaq@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3.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  

         4.县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网络安  

           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             

  

  

  

                                 高青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日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4.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8.人命关天,安全至上  

9.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0.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3.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4.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5.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16.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17.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8.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9.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20.企业要效益,安全是第一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姓   名  

李勇  

性  别  

男  

职  务   

安全主任  

办公电话   

6973671  

手  机  

13608945894  

传  真   

6973592  

QQ号   

1048771183  

微信号   

13608945894  

电子邮箱  

gqjyaq@163.com  

单位名称   

高青县教育局  

通信地址  

高青县教育局  

  

附件:3  

2017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  

考核单位: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标 准  

分值  

评 分 方 式  

落实情况
(提供数据)  

考核得分(由市局活动办组织评分)  

一、组织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一)组织机构健全  

1.专门成立活动组织机构  

5  

未落实的不得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承办具体事务的计2.5分。  

□是    □否  

   

2.设立“安全生产月”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明确部门(处室)负责  

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3.指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  

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4.有活动经费保障  

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5.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  

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二)领导重视  

1.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2.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动员  

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3.区县长、教体局长出席活动情况  

5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出席活动     次  

   

4.安全监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参加活动情况  

5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参加活动     次  

   

一、组织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三)活动方案明确  

1.根据自身实际创造性地编制活动方案  

7  

每1项自创活动计2分,计满7分为止。  

□是      □否  

   

2. 按时报送方案  

5  

在最后期限前报送计满分,每超时限1天扣1分,扣完为止。无故未提交活动方案的,该项目5分全部扣除。  

报送日期:  

   

(四)部署指导所属单位、学校幼儿园(区域内民办)开展活动  

1.有活动指导、督导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2.有活动督导、考核、奖惩措施  

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督导      次  

   

(五)活动信息报送  

1.按时报送信息  

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2.每周至少报送1次  

10  

每报送1条信息计2分,计满10分为止。  

报送信息      条  

   

(六)活动总结  

1.总结材料结构清晰,内容丰富,特色突出,言简意赅  

10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2.按时报送总结文件和活动期间视频照片等资料  

8  

在最后期限前报送计满分,每超时限1天扣1分,扣完为止。无故未提交活动总结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报送日期:  

   

小计分值  

100  

小计得分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一)强化主题宣传  

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力度,发布主题公益广告、宣传画等宣教产品  

10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制作宣教产品     部(张)  

   

(二)扎实深入开展宣教活动  

1.开展主题宣讲进学校活动  

10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位局(校)长宣讲      场;   

    宣讲团进学校宣讲    场;  

开展典型经验观摩     场  

   

2.开展“6·16”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  

10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开设专版专栏     期;发放宣传资料     份;设置各类展板、标语等     块;接受群众咨询     人次;各级主流媒体报道     条  

   

3.举办“齐鲁最美安全卫士”评选发布活动  

10  

未按要求组织参加的不得分。  

□是      □否  

   

4.开展“双百谈安全生产”活动  

10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报送区县教育局长    篇文章;校长幼儿园长    篇文章;  

     位局长宣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场;    位学校校长宣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场  

   

5.开展学校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0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出动     个检查组;检查     所学校幼儿园;实施处罚      所学校幼儿园;开展双重预防教育培训     场;发现、治理、纠正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     项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二)扎实深入开展宣教活动  

6.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5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组织开展培训  场次;举办讲座  场次;开展辅导   场次; 开展警示教育     场;受教育     人次;拍摄警示教育片     部       

   

7.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5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参演学校      所;参与师生     人次  

   

8.开展新闻发布和专家访谈活动  

10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     场
举办专家访谈、在线解读     场
发表网络评论、新闻报道     篇  

  

9.参与网上安全月活动  

10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参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人次;     部安全文化作品入围优秀;获点赞    次报送特色宣教活动     项,获点赞   次    

   

10.开展其他宣教活动  

5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举办竞赛     场;举办展览     场;举办论坛     场;举办文艺演出     场  

   

(三)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自主开展安全月专题宣教活动  

5  

需具体说明活动开展时间、具体内容、对象范围、实际效果。  

□是      □否  

   

小计分值  

100  

小计得分  

   

三、安全生产媒体监督开展情况  

(一)扎实深入开展常态化媒体监督活动  

1.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  

10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2.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  

10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     次  

   

3.开展安全督查专题行  

10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开展安全督查专题行     次  

   

4.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  

10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二)加强新闻宣传  

1.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方案  

10  

未落实得不得分  

□是      □否  

   

2.邀请主流新闻媒体对本部门、本单位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10  

在中央主流媒体、省级主流媒体每发表1篇新闻稿件计1分,计满10分为止。  

在主流媒体发表稿件     篇  

   

3.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20  

未落实的不得分。  

在各媒体发表稿件     篇;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发布信息     条  

   

4.动员各类媒体对本部门、本单位专题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20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      篇;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发布信息     条  

   

小计分值  

100  

小计得分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一个周期年(上年7月至当年6月)内安全生产调度统计情况(各区县、有关学校填写此项)  

(一)重大事故起数  

70  

未发生重大事故得满分;发生重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是      □否  

   

(二)较大事故起数  

30  

未发生较大事故得满分;每发生1起较大事故扣10分,扣满30分为止。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区县和学校,不得确定为优秀组织单位。对局属学校考核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是 (  起较大事故)      

□否  

  

小计分值  

100  

小计得分  

   

填表人:   李勇                                          联系电话:  13608945894

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淄安办函发〔2017〕35号  

  

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全国“安全  

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  

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管企业: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征集、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活动的组织和报送工作。各单位报送的活动将在市级媒体和市安监局官方微博、微信展示交流。  

报送邮箱:zbajfgk@126.com  

邮寄地址:淄博市安监局法规科(高新区鲁泰大道57号)  

联系人:孙璐  贺爱芹  

联系电话:2306713  2313228  

  

                       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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