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函发[2017]51号
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和市安委会的部署,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现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高青县教育局
2017年6月6日
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
行动方案
按照省教育厅和市安委会的部署,从6月份开始到9月份,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安委发[2017]11号)要求,结合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在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学校及校车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暨“大快严”集中行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立足工作实际,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监管责任和各级各类学校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和校园周边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教学、科研、后勤一线,聚焦学生宿舍、教室、实训基地、食堂、礼堂、校园出入口、体育馆、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校园建筑施工场地、实验室、特种设备等重点部位、集中风险源,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强隐患排查,堵塞管理漏洞,强化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
三、攻坚内容
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要克服思想麻痹和松懈情绪,在前期部署进行的“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学校安全“大快严”集中行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基础上,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要紧密结合本辖区、本学校实际,认真分析研究,确定各攻坚治理重点,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专项治理。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国办发[2007]9号)要求,通过课程教学、专题活动、实践演练、日常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教育的科学性和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传统教育方式的基础上创新教育形式,探索采取不同年级、不同阶段学生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如通过微信、微博和互联网平台传播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开展安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暑假前后及秋季开学前后,对学生进行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欺凌暴力、防传染病、防雷电、防诈骗、防自然灾害及抵制不良网络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要紧密结合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模拟事故发生过程、分析原因及教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继续强化红线、底线思维,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增强广大师生的守法意识、风险意识,提高化解风险、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交通及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要以校车安全为重点,对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校车交通违法处置制度、校车核载定员制度、大雨雾霾等恶劣天气校车动态管理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等落实情况;校车灭火器、逃生锤、医药箱、GPS 监控系统配备情况;校车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情况;校车标明号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标牌核发单位、有效期等情况;校车购买交强险、承运险、座位险及是否过期等情况;校车驾驶员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情况;校车配备照管人员全程照管学生及乘车台账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要协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辖区内的校车数量、运营状况进行摸排核对,实行“户籍化”管理;对因校车跨区县、乡镇运营产生的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要认真研究协商及时解决化解,避免酿成事故;要对校车服务提供者、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整顿,坚决杜绝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和无营运资质的“黑校车”;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依法办理登记,核发牌证,纳入日常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登记条件的,要依法予以扣留;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要督促、提醒校车承运企业,切实加强校车运营安全检查和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强化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驾驶水平和应急避险处置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接送师生车辆加强管理;校门口交通拥堵或临交通要道学校,要做好隐患排查及交通安全预防预警,确保师生出入安全。
(三)消防安全及电器火灾专项治理。以宿舍、食堂、教室、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实训基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从是否存在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老化损坏、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保和检测等问题入手,对学生宿舍用电、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等关键部位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对开展消防应急疏散及相关人员处理应急事件演练。寄宿制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各类设备。
(四)食品及卫生防疫安全专项治理。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体系及卫生防疫体系建设,以学生食堂、学生营养餐为重点,对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各级责任书签订、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电气和燃气线路检测、油烟道清洗等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鲁教安〔2017〕3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0号)要求。以学校实验室、燃气使用为重点区域,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食堂、实训基地燃气等危化品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同时,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安全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分布档案,由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负责汇总成册,经分管负责同志签字确认,于6月26日前报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备案(电子稿发邮箱)。实验室方面,要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要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检查,建立台账,跟踪整改,闭环管理。
(六)防汛防溺水及自然灾害防范安全专项治理。汛期到来,高温、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增多,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时期。要建立防范暴雨、雷击、地震、山体滑坡、森林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要严格按照省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刘家义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淄博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淄汛旱总[2017]1号)、《关于落实2017年防汛责任制的通知》(淄汛旱总[2017]8号)、《淄博市2017年防汛工作意见》(淄汛旱总[2017]1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防汛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好防汛部署、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等工作。各学校要组织人力加强对校舍的日常巡查,特别要密切关注库区、地势低洼地区、靠近滑坡地区和距河道较近的校舍,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要及早防范,随时准备启动预案。汛期过后,发现受损严重的校舍,要果断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拆除或封闭。要强化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事项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要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做实、做细。要加强联防联控,建立群防群控的防溺水工作机制。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要指导学校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和防溺水工作机制,加大防溺水工作督查力度。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水域和坑塘的安全管理,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发现险情、隐患要及时消除。要在学生上下学途经或易于游玩的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力度,教育广大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中小学方面,要着力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向所有学生家长通报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告知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安全监管职责。要做好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回执回收保管工作,上报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该信回执。
(七)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安保体系、防控能力建设,建立校园异常信息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切实预防和减少校园各类极端案(事)件发生。要积极、主动会同综治、公安等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警务联防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建设,扎实落实上下学高峰“见三警”,确保重要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安全可控;要强化对校园周边重点人、重点物品管控,对发现的涉恐涉暴线索、情报信息及重点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积极会同有关方面落实化解措施;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发挥警校联动机制作用,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生案(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妥善处置,有力打击查处,严防不法分子滋事生端。
(八)建设施工及校舍安全专项治理。要深刻吸取在建工程近期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惨痛教训,会同有关部门全覆盖检查建筑施工隐患,尤其对在建学校施工工程,对大班额、全面改薄、维修扩建等施工项目,要加强安全管理和质量监控,把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到施工单位、落实到工地、落实到岗位,及时查处和制止违章施工行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九)学生欺凌与暴力及学生心理健康安全专项治理。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从源头上预防,注重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依法依规进行事件处置,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受害学生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对施暴学生开展心理和行为矫治,并予以适当的教育惩戒。构成违法犯罪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依法处理,有效遏制此类事件发生。
(十)意外伤害及集体活动安全专项治理。要加强对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的风险评估、风险预警,要高度警觉对学生实习实践活动、军训、运动会、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发生。
四、行动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分三个时段进行
第一时段(即日起至7月2日):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要结合本辖区、本学校工作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发动,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师生员工全员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岗位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本单位本部门攻坚治理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
第二时段(7月3日至8月31日):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要充分利用学生离校这段时间,按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内容要求,成立专门检查组,紧扣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百日行动期间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和督促,着力在查问题、促整改、抓落实上下功夫。
第三时段(9月1日至9月30日):总结工作,巩固提升。 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要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县教育局将组织巡查组,对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总结好的典型、做法,深入查找问题根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县教育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张玉江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王爱国兼任,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负责活动期间各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调度。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也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充分认识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动员部署,把思想和行动尽快统一到省、市、县政府“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部署要求上来。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在制定行动方案时,要紧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与“大快严”行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等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各级各类学校升学季、毕业季、暑期假日及秋季开学等时间节点,保证实施方案有力可行,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统筹推进。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全市学校和校车安全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五个一”要求。一要制定一个具体行动方案。要针对本辖区、本单位安全工作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未制定方案的,年底综治考核作扣分处理。二要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机构、人员、经费、装备以及重大隐患治理,着力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三要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行动。8至9月份,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县、镇(街道)两级联动,各学校要通过学生、宣传、教务、后勤、安保等职能部门联动,深入扎实开展集中检查,对麻痹松懈典型要进行曝光,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四要问责一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责任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重大安全问题久拖不决,重大隐患长期不能解决的,将进行问责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五要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图片展、事故案例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用事故教训推动责任落实、完善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督导,压实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督导检查过程中,各督导组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深入基层和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督查取得实效。对督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查处有关人员责任。同时,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学校和师生员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广大师生员工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及时选树专项行动中的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引导、鼓励师生员工积极支持、广泛参与。
(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为契机,推动教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教育系统持续和谐稳定。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工作实行信息报送制度,行动期间,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县属学校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每周三上午10点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行动结束,将工作总结于10月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汇总后分别报市教育局安全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勇,联系电话:6973671,13608945894,邮箱:gqjyaq@163.com。
高青县教育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