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学规、懂规、践规”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区,县属各学校:
现将《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学规、懂规、践规”活动的通知》(淄教安〔2017〕4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学区,县属各学校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学规、懂规、践规”活动总结材料报县教育局安全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973671; 邮箱:gqjyaq@163.com。
高青县教育局
2017年7月25日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 开展安全生产“学规、懂规、践规”活动的通知
淄教安字〔2017〕44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监管人员依规履规能力和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工遵规守规意识,提高全市学校教职工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根据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学规、懂规、践规”活动的通知》(淄安委发〔2017〕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学规、懂规、践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安全规定、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全市教育系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学规、懂规、践规”活动,督促各级各类人员全面学习落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各级各类人员依法治安、遵规管理、按章操作的安全素质和能力,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和岗位职责,积极预防学校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
“学规、懂规、践规”是指各级各类人员认真学习、明白知晓、严格执行安全规定、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等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深入研究和熟练掌握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学校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按照“事事有规,天天学规,人人守规”要求,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安全规定、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风险防范、应急处置所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使每一名教职工成为“懂安全、会安全、讲安全”的安全人。
三、活动内容
(一)学规。一是要学习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办法、标准和文件精神,重点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做到规矩更准确、更全面。二是要学习省、市下发的关于中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和通知要求,重点学习《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省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校车管理办法》、《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分门别类,查缺补漏,做到规矩更实用、更有效。三是要学习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每个班级、岗位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知识,做到规矩更细化、更具体。四是要明确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剖析查找本岗位容易发生的事故隐患和整改措施,做到规矩更有针对性和可行性。通过参加培训班、集中学习、网上学习、观看宣传教育片等方式,使安全监管人员、学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自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使学校教职工能够识别本岗位的风险因素,熟知岗位安全职责,知晓不遵守规矩所引发的后果和承担的责任。
(二)懂规。让安全工作规矩真正入心入脑入行,通过组织安全知识考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讨论会等方式全面深化巩固学习成果,交流沟通学规的经验,共同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安全问题,争做“规矩”上的明白人。让安全监管人员能够熟知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依法治安,依规监管。让校长能够熟知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好学校安全工作法定职责。让学校教职工知晓岗位安全责任,能够识别岗位安全风险并落实防范措施,掌握应急处置、自救互救和逃生技能。
(三)践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要通过督查、检查和开展自查自纠等工作措施,深入查找和纠正当前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各级安全监管人员依规监管能力和履职尽责意识。校长能够根据地域、环境、季节变化,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学校教职工能够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障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学校要通过设置活动主题看板、制作悬挂活动宣传标语,树立“人人懂规矩,事事守规矩”的思想观念,形成“遵守规矩光荣、违反规矩可耻”的浓厚氛围,动员全体教职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让教职工互相监督,调动自觉守规矩的积极性。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增强教职工遵守规矩、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四、参加人员
(一)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
(二)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安全监管人员。
五、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7月31日)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分析本辖区内“学规、懂规、践规”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制定专业性和针对性强的本部门“学规、懂规、践规”活动实施方案。要明确具体学习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内容和范围,组织制定好本部门单位安全人员学习和考核的要求及方式方法。要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检查活动开展工作,确保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学校广大教职工按规定参加活动。
2.各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制定下发的“学规、懂规、践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学校“学规、懂规、践规”实施方案,对学校所有岗位进行梳理分析,提出各岗位人员安全规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组织专业人员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行业要求,进一步完善本校安全规定、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到全岗位、全过程、全覆盖。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1月17日)
1.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按照本单位、学校制定的“学规、懂规、践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列支专项费用,采取学校内部组织学习和外聘专业人员授课方式,利用培训班、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学校教职工的学习。严格组织考核工作。要制定学校各岗位、各级部、各班组的考核方案,采取闭卷考试、现场问答等形式,组织对教职工学习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并认真记录在案。加强检查评比。学校要将“学规、懂规、践规”活动列入重点检查范畴,对学习培训和考核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定期通报检查发现问题,加大处罚奖惩力度,督促所有教职工认真落实“学规、懂规、践规”。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部门“学规、懂规、践规”方案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各学校认真开展好“学规、懂规、践规”活动,培育选树一批“学规、懂规、践规”学校先进典型,采取召开现场会、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等形式,确保本部门“学规、懂规、践规”实施方案在学校得到充分贯彻执行。要对本部门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学规、懂规、践规”专项培训,并对安全监管人员和学校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学规、懂规、践规”考核,严格组织,认真记录考核结果以备督查。
(三)督促检查阶段(11月18日至11月30日)
1.市教育局结合年度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定期督查等工作安排,对各区县教体局和局属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对“学规、懂规、践规”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好的,督促其严格落实整改。
2.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调度辖区内各学校的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对学习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贯彻执行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确保各学校认真组织开展好“学规、懂规、践规”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要高度重视“学规、懂规、践规”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学规、懂规、践规”活动纳入安全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做到“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学规、懂规、践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建立“学规、懂规、践规”活动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的抓好学习实践。
(二)突出环境营造,创新活动载体。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要充分发挥本单位宣传资源优势,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重点路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学规、懂规、践规”横幅、标语和口号,持续播放“学规、懂规、践规”学习内容,实现全覆盖无盲区,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浓厚氛围。要创新宣传理念,丰富宣传形式,灵活运用培训咨询、应急演练、安全隐患排查等各种载体,加大宣传频次和力度,扩大活动受众面和影响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学规、懂规、践规”活动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局属学校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学规、懂规、践规”活动总结材料报市教育局安全办公室。联系电话:3162585 ; 邮箱:zbjyaqbgs@163.com。
淄博市教育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