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青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专家进校园查隐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县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作用,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全面摸底校园安全工作现状,现将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专家进校园查隐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教安字〔2017〕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青县教育局
2017年7月31日
全市教育系统“专家进校园查隐患”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和7月19日局党委会议的部署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作用,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积极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求实效”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专业技术优势,组织专家对校园进行全面“体检会诊”,摸清学校存在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时间
(一)2017年度。局属学校自2017年7月底开始,2017年9月30日之前完成鉴定报告;各区县学校2017年底之前完成。
(二)2017年以后。各区县学校和局属学校自行确定具体时间,每年的年底之前完成。
三、活动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四、重点内容
活动重点检查:学校落实上级规定要求和会议精神、校园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建设、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情况,“三防”建设、学校消防、校舍(含在建工程、安全用电)、校车及交通、食品和卫生防疫、校园周边环境、化学实验品、特种设备、学生心理健康、校园欺凌与暴力防治、应急管理等方面安全情况。
五、方法步骤
2017年度全市教育系统“专家进校园查隐患”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7月28日—8月31日)。
1.开展自查。局属各学校对学校安全状况开展一次排查,摸清本学校安全隐患问题的基本情况。
2.制定方案。学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学校“专家进校园查隐患”活动实施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活动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
3.签订协议。联系具有学校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签订专家进校园查隐患协议。
(二)实施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专家进校园查隐患。学校组织安全专家对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列出隐患清单,留存影像资料等。
2.出具安全鉴定报告。安全专家根据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逐一体检,开具“处方”,全面梳理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校园安全隐患的对策和措施,并形成《学校安全隐患鉴定报告》,学校将《学校安全隐患鉴定报告》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整改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全面整改。学校针对安全专家出具的《学校安全隐患鉴定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对学校能够自行消除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实施销号管理;对学校无力解决的隐患问题,向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呈送报告,请求上级帮助解决。
2.实施督查。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依据《学校安全隐患鉴定报告》消除安全隐患情况实施督查,督促学校严格按照要求全面整改,逐一进行验收,督促学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局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开展“专家进校园查隐患”活动的意义,要按照市教育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加强领导,制定方案,迅速展开。要积极协调,保障经费投入,做到活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专家进校园查隐患”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结合,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把开展“专家进校园查隐患”活动与“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合,与“大快严”集中整治行动相结合,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安全的目的。要确保活动既要有声势,又要务求实效,把各项活动做细、抓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持续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消除安全隐患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并对“专家进校园查隐患”活动情况及时总结经验,通报情况,推动“专家进校园查隐患”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建立“专家进校园查隐患”活动长效机制,积极争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开展一次“专家进校园查隐患”活动,彻底消除学校安全隐患。
淄博市教育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