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5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  

通   知  

   

各镇(街道)学区、县属学校、消防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江西)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减少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决定利用开学时机在全县小学、幼儿园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活动对象:各小学、幼儿园。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四个一”活动。  

1.上一节消防课。各小学、幼儿园要明确本单位专(兼)职消防教师队伍(师资登记见附件3),利用秋季开学之际,以“上好开学第一课为契机,集中组织师生上一节消防安全教育课。  

2.开展一次综合消防演练。各小学、幼儿园要在秋季开学初,组织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演练情况及时录入“淄博市安全教育实验区”信息平台。演练应安排在学校宿舍、实验室、食堂等重点部位。可联系县消防大队共同组织综合演练。  

3.组织一次消防参观体验。各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师生走进县消防大队参观体验消防生活,了解消防工作,学习消防知识。  

4.完成一次涉及消防常识学习的家庭作业。学生家庭消防作业,可以是反映参观消防大队的体会作文,也可以是家庭消防演练活动的记录、家庭逃生疏散的计划、与消防互动的摄影作品等。  

(二)组织全县“消防安全示范课”评选活动。在全县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评选活动。由县教育局、县消防大队共同负责征集遴选并上报市消防支队、市教育局评选,择优上报参与全省、全国“消防安全示范课”评选。(详情见附件1)  

(三)举办全县儿童消防绘画、作文竞赛。县教育局、消防大队共同负责征集儿童消防绘画、作文作品,按照方案要求(详情见附件2),推荐参与全市儿童消防作文、绘画竞赛。  

(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各镇(街道)学区、县属学校要将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街道社区,积极组织开展小学生消防宣传“下乡”等校外消防宣传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小学生当好消防宣传志愿者。  

四、组织领导  

活动成立由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爱国,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刘哲为组长,县教育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活动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行动,是增强广大师生及学生家庭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手段。各镇(街道)学区、县属学校、消防大队要充分认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活动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教育机制,精准确定教学内容,并加强对授课教师的专业培训,提升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镇(街道)学区、县属学校、消防大队要结合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开展的内容,认真研究,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让更多的学生、更多的家庭投入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共同营造学校、家庭、社会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全面加强组织策划。各镇(街道)学区、县属学校、消防大队要将此次消防安全教育行动作为当前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司其责,齐抓共管,认真督促指导各小学、幼儿园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确保行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同时,要按照全国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江西)精神,进一步抓好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场地“四到位”建设,确保此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各镇(街道)学区、县属学校请将《消防安全授课师资登记表》于9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安办;消防安全示范课及消防作文、绘画作品按照附件方案要求按时限上报消防大队。  

联系方式:县教育局   李勇  电话 6973671  

          县消防大队 吴华  电话 2132288  

   

附件:1.消防安全示范课评选活动方案  

      2.全县儿童消防作文、绘画竞赛征稿启事  

      3.消防安全授课师资登记表  

   

高青县公安局              高青县教育局                                 2017年8月30日  

附件1  

消防安全示范课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建立消防培训教育师资力量,完善奖励机制,提升小学、幼儿园消防课师资队伍水平,激励和引导全县小学、幼儿园师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活动组织  

9月1日至9月15日,分2阶段进行。  

(一)9月12日前,各镇(街道)学区、县属学校组织开展征集上报活动,分别上报幼儿园、小学 “消防安全示范课”各1个。(课件及录像光盘一式两份)。  

(二)9月15日前,县消防大队、县教育局通过对授课内容、课堂互动、课件制作、组织表达等方面综合评判,从征集作品中评选、推荐上报优秀作品参加全市评选活动。  

三、征集要求  

(一)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  

1.授课时间20分钟;  

2.内容贴近教学、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3.消防知识点准确,切入角度好;  

4.多媒体课件表现形式丰富、辅助作用强。  

(二)消防安全示范课授课教师(录像表现)  

1.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心理,开展针对性授课;  

2.准确讲授消防知识,立意明确,内容丰富;  

3.灵活运用授课技巧,善于营造寓教于乐的课堂氛围;  

4.授课声情并茂,感染力强。  


附件2  

全县儿童消防作文、绘画竞赛征稿启事  

 

一、活动主旨  

作文、绘画是反映作者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鼓励儿童通过作文、绘画来记述生活中对火的利与害的认识,关注消防、感悟安全,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同时,丰富校园安全文化,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消防安全氛围。  

二、主办单位:县公安局、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征集时间:9月1日至9月15日。  

五、参赛对象:各小学、幼儿园。  

六、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作文内容及要求。  

1.紧扣消防主题,文章语句通顺、内容完整,思想感情积极向上;  

2.自己看、自己想、自己写,抒发真情实感,严禁抄袭;  

3.体裁不限,字数不少于300字(诗歌不限);  

4.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语句通顺,字迹工整。  

(二)绘画内容及要求。消防主题突出,富有想象力、个性鲜明、构图新颖、内容积极向上的绘画作品,形式不限,绘画材料不限,尺寸不限。作品须由儿童独立完成(也可由老师、家长指导)。  

(三)作品报送。所有参赛作者须在作品的右下方注明姓名、学校(班级)和联系方式。作文、绘画作品完成后,以学区和学校为单位于9月15日前报送至县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汇总上报市消防支队参加评选活动,优秀作品将推荐参与全省乃至全国儿童消防作文、绘画全国竞赛。  

                                                       

 

附件3  见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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