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淄博市教育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2 浏览次数:

各学区、县属学校:

现将淄博市教育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排查整改工作,排查和整改情况记录入档,县电教站将对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请如实填报《中小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排除情况表》(见附件),各学校在1月30日前直接报送高青县电教仪器管理站。各单位电子稿和影印稿(校长签字并盖学校公章)一并按时发送至邮箱:jyj6973611@163.com。

附1:《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附2:《中小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排除情况表》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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