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安字〔2018〕4号
高青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县属各学校: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18〕2号),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教安字〔2018〕2号)要求,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高青县教育局
2018年1月16日
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维护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确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科学研判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坚持预防为先,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教育系统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辖区、校(园)区及周边特点,突出重点整治,因地制宜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消除一批影响校(园)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一)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做好春节、寒假、元宵节、春季开学、“两会”等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前后的消防安全工作,扎实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等整治行动,通过各单位自查、县教育局抽查等形式,对在建工程、宿舍、供电设施、锅炉房和食堂、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阅览室等部位和人员集中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防器材的维护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治理措施,全力推动消除电气隐患问题。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常态化专项治理。按照《全县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针对实验室、仪器药品室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油气输送管道、食堂燃气设施、电网线路、水电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组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安全台账,加强痕迹管理,明确整改时限,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并坚决予以消除。
(三)开展冬季取暖隐患排查。采用燃煤取暖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排烟管道畅通不漏气,同时房间应安装换气设施,防止一氧化碳积聚造成中毒。寄宿制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等可能引发火灾、煤气中毒事故的取暖设备,宿舍内必须有专人定时检查,坚决防止煤气中毒、火灾和其它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各单位要全面动员广大师生员工集中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清查行动。在明显位置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见附件),并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等显著部位制作固定的标识牌,建立长期宣传阵地。
(五)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学区要依据职责分工,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及其教学、科研、实验机构等场所,认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单位要组织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1次“四清一堵”活动(清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品、清楼道阳台、清消防车通道、清防火间距,堵管道井)。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9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广泛发动,确保部署到位,在全县教育系统迅速掀起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高潮。
(二)联合检查阶段(1月20日至3月底)。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明确单位、岗位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推动单位自查、县教育部门普查、监管部门联合检查,彻底摸清隐患底数,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推动彻底整改,确保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初至5月中旬)。针对检查阶段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单位要进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对账销号,及时解决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
(四)攻坚“清场”阶段(5月下旬至6月底)。各单位要对前期尚未整改完成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直至隐患整改消除。期间对辖区或单位出现督办不力、拖延、推诿等情形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逐级约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调度,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各单位也要参照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按照《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动多方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列出问题和责任清单,督促彻底整改。
(三)强化督导考评。活动结束后,县教育局将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平安和谐”校园评估工作的重要指标。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生火灾亡人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四)严格材料报送。各学区、县属学校要于1月19日前报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于1月31日前报送《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摸底排查表》,每月22日前报送《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每月火灾隐患台账》,7月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工作方案、总结要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表格要加盖公章)。联系人:孙学武;联系电话:6973671。
附件:1.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摸底排查表
2.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每月火灾隐患台账
3.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检查情况统计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样式)(见QQ)
高青县教育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