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工商局开展十二月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查检验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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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全省成品油市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8〕87号) 文件要求,12月17日,高青县工商局会同淄博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所对辖区内加油站的成品油质量进行抽样检测。 此次开展抽检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对加油站证照情况、经营油品种类、油品进货渠道、油品标识标号、是否销售普通柴油等的现场检查,对所抽检油品经营企业的所有在售油品进行了100%全覆盖抽检,共抽检油品经营企业29家86组样品,包括车用汽油42组,车用柴油44组。 此次抽取样品已全部送检,我局将结合成品油质量检测结果,对质量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主体依法进行处理,严惩违法经营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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