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及有关政策规定,准予“高青县红十字医院”变更单位名称,现予以公告。
登记证号:52370322MJE192801J
单位名称:高青县红十字医院
变更事项:名称
变更前:高青县红十字医院
变更后:高青民健医院
特此公告。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