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引黄济淄水源工程第四沉沙条渠项目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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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青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高青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重大行政决策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对《引黄济淄水源工程第四沉沙条渠项目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草案》的意见。 个人如对《草案》持有意见或建议,请简要阐述理由,并于10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高青县水务局。 电子邮箱:gqxswj@zb.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3-6962141 联系人:付凯
2018年9月7日 高青县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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