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县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四部委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及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高青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高青县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供社会各界共同监督,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有序发展,共同打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监督电话:0533-6973643(县教育局职教成教科)
邮 箱:zcjk3643@zb.shandong.cn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