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寒假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22 浏览次数:

高教体函发〔2019〕1号

各学区、县属学校、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站:

2019年中小学寒假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寒假各项工作安排,现将《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寒假安排的通知》(淄教基字(2019)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强调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寒假时间统一为:2019年1月27日—2月23日(腊月二十二—正月十九);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2019年1月27日—2月16日(腊月二十二—正月十二)。各中小学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及时将寒假时间安排告知家长,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严禁任何学校缩短假期时限。

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期末考试作为阶段性考试,由学校命题并自行组织实施。

合理使用考试结果。学校和教师应对考试结果进行认真分析,了解学生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情况,反思矫正日常教育教学的得失,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小学考试评价应以等级的方式体现,严禁出现分数。义务教育段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并及时准确地记入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不得按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不得作为评价、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依据。

严格执行假期安排。假期期间,各中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开放教学资源)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全面落实政策要求。各中小学要全面落实教学“十公开”要求,放假前必须通过网站、明白纸等方式公开假期放假时间、作业安排。县教育和体育局假期期间在高青教育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接受群众举报,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按照省政府第255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经查实存在违规办学的学校,已认定为全国、省级、市级、县级文明校园的,建议撤销其荣誉称号;未认定为全国、省级、市级、县级文明校园的,2年内不能参评。

二、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中小学校要利用寒假期间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集中、家庭团聚时间长等优势,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人生规划教育,按照《关于做好“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淄教基字〔2019〕3号)要求,从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等方面创新性地设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传统文化体验活动、研学旅行活动以及寒假“读一本好书”等形式多样的“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学生进一步丰富人生体验、坚定文化自信、提升劳动意识、增强综合素质。

三、统筹做好假期作业管理和指导

各中小学要科学控制假期各学科作业总量,给学生留足读书、实践活动、自主学习时间,要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的作业。假期作业要经学校教务部门统一核定后布置,严禁教师直接利用现成的教辅材料布置作业。所有学科作业都必须在学校网站公开。各学校要利用微信群、QQ群、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动员学生家长在寒假期间不要盲目跟风参加培训机构补课。要指导家长帮助孩子制定寒假学习计划,把握好整个寒假生活节奏,要监督孩子绿色上网,控制孩子使用电脑和手机时间,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沉迷网络游戏和不当消费行为。寒假期间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校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对公开不到位,监管不力的,进行通报,严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四、全面开展安全排查,扎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提升政治站位,扎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放假之前,各各中小学要在假期前集中通过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主题班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书信、微信群、QQ群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学生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传销、防诈骗、防滑冰溺水、防触电、防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假期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足额购买保险等。要落实《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做好禁限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18〕71号)要求,巩固环境治理成果,保护“淄博蓝”,防止孩子因燃放烟花爆竹等造成伤害。

各中小学要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实行假期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放假前要组织人员对学校校舍、用水、用电、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五、加强学习教育,科学谋划好新学期工作

放假前和开学前,各中小学要按照《淄博市教育局开展“坚持立德树人 回归教育初心”教育理念大讨论活动方案》(淄教基字〔2019〕5号)要求,围绕“什么样的学校教育才是人民满意的学校”、“什么样的老师才是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什么样的学生才是好学生”、组织学生家长围绕“如何做一个好家长”“我希望孩子成什么样的才”进行教育理念大讨论,为教育理念大访谈活动做好准备。同时,结合教育理念大讨论活动,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好新学期工作。要集中加强教师师德教育,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了解违规行为的后果,自觉提升师德师风,做四有好老师。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到校外培训机构上课或兼课,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请各中小学迅速传达并抓好落实。假期各项工作规范执行情况将纳入2019年教育民生考核有关事项第一季度对各学校考核。

提报材料及要求:

1、请各学区、县属学校、民办学校1月26日前将此通知交由领导签批后拍照发基教科邮箱。

2、请各中小学1月26日前将放假安排和作业公开的网址及公开截图电子版打包发送县教体局基教科,邮箱jyjguohaibin@zb.shandong.cn。乡镇以学区为单位统一发送。(乡镇小学临时未开通网站的,可以学区中心小学为单位统一进行公开,但公开的网址要通过QQ群等形式及时告知家长)。

3、寒假结束后一周内,各中小学要将工作落实情况报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监督举报电话:6973642

附件: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县中小学寒假安排的通知.pdf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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