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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指南

发布日期: 2019-11-19 17:12:3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健全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服务体系,提升全县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服务水平,打造优质创新创业发展环境,根据《淄博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淄人社发[2018]114号)和《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发展环境的八类服务事项》(淄人才办发[2019]5号)有关要求,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享受市级以上服务的基础上,配套公布县级所涉及的交通出行、旅游、体育健身、医疗保健、子女入学等服务事项,编制《高青县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指南》宣传册和电子服务指南,涵盖了17大类24个具体服务事项的县级主管部门及其承办单位、联系电话、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持“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淄博优秀企业家服务卡”在高青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高青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


高青县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清单

一、交通出行

1.铁路出行服务

具体内容: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在淄博站、淄博北站出行时,凭“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日当次火车票,本人及2名陪同人员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崔秀君0533-6967137

淄博站 李颖 13853367676

淄博北站 张志观 13583208765 

办理地点:

淄博站VIP候车室(齐商银行) 

淄博北站商务候车室

2、机动车注册登记服务

具体内容: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和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企业家服务绿色通道的通知》(鲁公通【2016】187号)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

办理程序:持相关证明凭证,到高青车辆管理所绿色通道交验机动车,机动车查验合格后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高层次人才、企业家相关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及双方签字的委托书)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未实现联网核查的,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5.未实现联网核查的,提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6.未实现联网核查的,提交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

7.查验岗机动车查验,登记厅信息录入,查验车辆、拓号,业务大厅登记信息、选取号牌,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高青号牌制作点领取号牌。

注: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主管部门: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青大队车管所

责任科室:高青大队车管所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李涛   0533-2139225 13561679377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青大队车管所:0533-2139226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审验服务

具体内容:根据《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服务绿色通道规定》(鲁人社规【2018】5号)第十八条和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企业家服务绿色通道的通知》(鲁公通【2016】187号)有关规定,在办理驾驶证申领、审验时,可优先办理。

办理程序:直接持相关证件到高青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即可办理。

所需材料:

1.受理驾驶证申领业务时,当事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原件、高层次人才、企业家相关证明、身体条件证明(医院实现联网的可不用提供体检纸质证明);业务受理岗受理。

2.办理驾驶证审验时,当事人应当提交高层次人才、企业家相关证明、身份证明原件、驾驶证、一张1寸白底蓝边照片,打印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到驾驶人违法记分学习室领取驾驶人审验教育记录单,学习3小时

注:驾驶人一个周期内无记分的,不用审验。

主管部门: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青大队车管所

责任科室:高青大队车管所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李涛   0533-2139225 13561679377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青大队车管所:0533-2139226

4、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

具体内容:在本县建成区内,办理公交乘车IC卡,免费乘坐县域内公交车。

办理程序: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凭借“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淄博企业家服务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恒通公司公交运营科(新汽车站候车大厅)办卡点办理公交乘车IC卡,凭此卡免费乘车。

主管部门: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科室:运管所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宋开庆 0533-6952227 1565335558

具体业务单位:恒通公司公交运营科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郭海波 13505333617

二、旅游服务

5、免费进入全县所有收费旅游景点

具体内容: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持“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淄博企业家服务卡”在全县所有收费旅游景点可享受单次2人陪同免门票服务。

办理程序:在旅游景点悬挂醒目提示牌,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出示“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淄博企业家服务卡”即可进入景区。

主管部门: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科室:旅游科

责 任 人:王青

联系方式:6128006

三、体育健身

6、免费使用县内指定公共体育场馆

具体内容: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持“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淄博企业家服务卡”在体育事业服务中心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可享受单次 2 人陪同(游泳项目除外)免费入场馆健身服务。

办理程序:体育事业服务中心所属公共体育场馆悬挂醒目提示牌,高层次人才出示“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淄博企业家服务卡”即可进入体育事业服务中心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入场进行健身。

免费服务场馆名单:高青县体育馆

主管部门:高青县体育事业服务中心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 任 人:窦昭宁

联系方式:6961046  18560252207

四、医疗保健

7、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持“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淄博企业家服务卡“在定点医院经预约后,医院结合其诊疗需求,提供专员陪同、专家诊疗等就医绿色通道服务。详细如下:

1、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在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等环节开设绿色通道,享受优先待遇;急诊者,实行先诊治再交费;住院者,可入住干部保健病房,医院优先安排专家进行会诊、救治。
     2、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由相关部门组织,选择定点医院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查体医院要高质量做好体检服务工作,于三个工作日内给出体检结论,安排专门医生进行分析,并及时反馈。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可根据自身情况于定点医院自主选择保健医生,实行“一对一”服务,由保健医生负责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日常保健服务工作。
     4、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提供综合、连续、全面的健康管理,加强顸防、保健、医疗及康复综合服务,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使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办理程序:

途径一: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提前致电服务专员,服务专员按其诊疗需求推荐专家,并在合适的就医时间段为其预约专家。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就诊时,服务专员全程陪同。

途径二: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通过《健康淄博》微信公众号预约专家,就诊时服务专员全程陪同。
     途径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到定点医院就诊,通过导医服务台联系服务专员,服务专员按其诊疗需求推荐当天坐诊专家,并为其预约,就诊过程服务专员全程陪同。

服务方式:

1.绿色窗口。定点医院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等环节设立服务绿色窗口,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2.专员服务。定点医院明确专门科室、服务专员,为高层次人才就医保健提供全程指引服务。高层次人才有就医保健需求可与服务专员提前联系预约,由服务专员帮助联系预约就诊事宜,并全程协助高层次人才办理就医保健具体事宜。
     3.就医服务。定点医院设立“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淄博企业家服务卡就医服务站”,在显著位置摆放服务站工作牌,高层次人才就医时服务站工作人员要及时联系服务专员,并做好引导工作。

主管部门: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科室、责任人、联系方式:

1.县卫生健康局

组织人事科:李静6953155,13964369035

            茹艳 6953155,18560295279

2.高青县人民医院

(1)服务专员:董丽琴

(2)就医绿色通道服务电话:6972510  18560295890

(3)微信预约公众号名称:健康淄博公众号

五、休假疗养

8、休假疗养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优先受邀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专家休假活动。

办理流程:由牵头部门确定人员名单,提前通知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定期组织开展休假考察活动。

主管部门科室: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服务科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运行监测科   

联系方式:

崔秀君:0533-6967137

张倩倩:0533-6967912

六、子女入学

9、子女入学服务

服务内容:持有“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淄博企业家服务卡”、高层次人才证明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时,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统筹安排入学;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可以在本县或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和招生录取;参加高考的可提供升学咨询服务。

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凭卡向意向学校和教体局提出子女入学申请,向教体局提出高中招生录取和高考咨询服务申请。

(2)安置入学:

①幼儿园。意向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在不超班额的前提下,应无条件安排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子女到意向幼儿园就读,随后再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②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在不超班额的前提下,应无条件安排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子女到意向学校就读,随后再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③高中招生录取。高中招生录取可根据考生成绩,在全县范围内统筹安排到达到非指标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意向学校就读。

④中等职业学校。经县教体局审核确认后,可优先安排其子女到中职学校选择专业就读,随后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⑤高考咨询服务事项。经县教体局审核确认后,安排专人给参加高考的家庭提供高考有关的咨询工作(高中生涯规划、高考选课、志愿填报等)。

主管部门: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责任科室:县教体局有关科室

学前教育联系人:宋秀梅0533-6973656

义务教育和高中招生录取联系人:田淑环0533-6973642

中等职业教育联系人:孟洪亮 0533-6973643

高考咨询联系人:李君伟0533-6973644

七、科研服务

10、科研服务

服务内容:在不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前提下,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需要借助省内科研平台进行资料查阅、实验和产品研发的,对其使用的科研场地、仪器设备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办理程序:

1、符合《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方登录省仪器设备网并注册成为会员,即可获得创新券使用资格。

2、使用方通过省仪器设备网预约使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与供给方协商在线下完成服务后,在网上提交服务合同、发票、服务结果证明(检测试验分析活动还需提供科技创新相关性证明)等材料,在线打印创新券。创业(创客)团队由入驻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统一提交材料。

3、创新券实行实名制,不得转让、买卖,不得重复使用。 

4、创新券每月兑付一次,兑现资金将直接拨付委托方。创新券自科技创新服务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行通用通兑。

主管部门:高青县科学技术局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科

联 系 人:崔霖

联系方式:0533-6972266,0533-6981122

八、审批服务

11、审批服务-工商登记服务

服务内容:持有“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淄博企业家服务卡”、高层次人才证明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在本县范围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业务。

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凭卡向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申请。

(2)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86号“高等次人才和企业家服务窗口”,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网

http://zwfw.sd.gov.cn→开办/注销“一窗通” →企业开办/企业注销。

全程电子化设立登记,提供免费邮寄营业执照服务,实现“不见面审批”。

(3)审批流程

窗口办理: 网上申报→材料指导→窗口提交材料→受理→审核→出证

全程电子化:网上申报→材料指导→电子签名→受理→审核→出证

主管部门: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科室:商事登记科

联系人:张  丽:0533-6960808

王佳佳:0533-6983058

九、户籍管理

12、办理落户手续

服务内容: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淄博市的,可以选择在市内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集体户落户。

办理程序:省内迁移,拟迁入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核准,当场办结;跨省迁移,拟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核准,1个工作日内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后,迁入地派出所办结。

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山东惠才卡”或“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卡”或“淄博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 “淄博精英卡”、不动产权证或单位接收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限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随迁的)。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应当记载委托原因、事由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联系方式)、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县主管部门:高青县公安局

责任科室: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王英 0533-2139568  17805336901

县城派出所咨询电话:0533-2135103

田镇派出所咨询电话:0533-2135134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咨询电话:0533-2139583

花沟派出所咨询电话:0533-6788113

高城派出所咨询电话:0533-18753322936

唐坊派出所咨询电话:0533-2135108

青城派出所咨询电话:0533-6739110

木李派出所咨询电话:0533-6715622

黑里寨派出所咨询电话:0533-2135233

常家派出所咨询电话:0533-2135203

芦湖派出所咨询电话:0533-2135254

十、住房保障

13、人才安居房

服务内容:统筹全县资源,通过购买、新建或整合现有房源等形式,集中建设或储备一批人才安居房,统筹安排全县新引进的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周转使用。《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房实施细则》(淄房发〔2018〕5号)规定:政府筹集的高层次人才安居房3年内免收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申请人自行缴纳。高层次人才安居房每居住满3年,居住人员应重新提出租住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3年内免租金的政策。

办理程序:

1.符合安居房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向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会同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高层次人才安居房保障资格。

3.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向用人单位发放《选房通知单》,用人单位会同申请人凭《选房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县鲁青公司签订《高层次人才安居房租赁合同》,3个工作日内办理入住手续。

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二)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证明;

(三)用人单位申请等其他需要的材料。

主管部门: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承办科室(单位):住房保障科

责任人:张俊文     

联系方式:0533-6987075  13153396656

14、住房公积金贷款

服务内容:《淄博市人才新政23条》规定,我市新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购房的,凭“淄博精英卡”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

办理程序:

1、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关材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贷前调查及贷款审批。

所需材料:

1、高层次人才在淄博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所需材料:

(1)《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可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领取);

(2)高层次人才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同胞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3)高层次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包括索引页和每个人单页。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期30天);

(4)高层次人才结婚证原件(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5)预收款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原件;

(6)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7)“淄博精英卡”

温馨提示:

(1)提交贷款申请时,需将所有贷款资料准备齐全,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2)采用合力贷款方式的,需同时提供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要求同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3)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后,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高层次人才的还贷收入可按其实际工资总额认定。高层次人才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对高层次人才配偶、共同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以购房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公布)作为其工资收入认定标准]。高层次人才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原件1份(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

2、高层次人才在淄博首次购买二手住房贷款所需材料:

(1)《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可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领取);

(2)高层次人才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同胞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3)高层次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包括索引页和每个人单页。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期30天);

(4)高层次人才结婚证原件(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5)首付款银行凭证或收据原件(收到条须收款人签字按手印);

(6)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7)原房主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8)卖方身份证和卖方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卖方本人到场签字按手印确认);

(9)“淄博精英卡”

温馨提示:

(1)提交贷款申请时,需将所有贷款资料准备齐全,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2)采用合力贷款方式的,需同时提供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要求同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3)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后,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高层次人才的还贷收入可按其实际工资总额认定。高层次人才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对高层次人才配偶、共同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以购房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公布)作为其工资收入认定标准]。高层次人才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原件1份(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

(5)提交贷款申请资料时,只初步核定贷款金额,最终贷款发放金额根据合同价格、契税计税价格二者较低者确定。

(6)职工购买未成年人房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产登记所有人的法定监护人需到服务厅现场面签《承诺书》,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其他能证明是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主管部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高青管理部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马静   0533-6969588

 15、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服务内容:根据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的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我市引进或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淄博精英卡持有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房面积按照现行标准90㎡的2倍,以家庭为单位,作为高层次人才租房的提取额度。

办理程序:

(1)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关材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有效期30天);

(3)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4)“淄博精英卡”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申请人需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3)租金价格主城区(含高新区)以8.0元/㎡、其他区县以7.5元/㎡为上限,以家庭为单位,租房面积按照现行标准90㎡的2倍,作为确定租房的提取额度。

(4)申请人及其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本市一套住房的租赁费用,提取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租赁费用支出。

(5)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6)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7)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8)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主管部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高青管理部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马静   0533-6969588

十一、编制管理

16.编制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全职引进到高青县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人员控制总量)内直接办理纳入实名制管理手续;为保障人才引进,县委编办在全县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100名事业编制,作为周转编制,重点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已满编超编的,可使用周转编制引进人才。

办理程序:

1.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后,向县委编办提交纳入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申请;

2.提供引进人才持有的“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复印件;

3.县委编办审核通过后出具《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备案通知单》,纳入实名制管理。

所需材料:“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

县主管部门:县委编办

责任科室:机构编制科 

责任人:孙发丽 

联系方式:0533-6967256  15169202801

十二、职称评定

17、职称评审直通车

具体内容:按照《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规定: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规定的范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1、“直通车”人员范围

(1)正高级职称“直通车”人员范围。经省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山东惠才卡”);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鲁工作的博士后。

(2)副高级职称“直通车”人员范围。经省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山东惠才卡”);各设区的市认定提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鲁工作的博士后,以及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直通车”申报评审规定

(1)“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与当年度职称工作同步进行,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渠道、公示公布、证书发放等均与正常申报职称人员相同。

(2)“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可不受国籍、户口、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申报条件等限制,可免于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业务测试和支医支教等基层服务经历。

(3)事业单位“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4)“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应大力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

(5)“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提交的奖项、项目及成果等须与申报专业相关,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已在职称评审中使用过的奖项、项目及成果等,不得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再次使用。

办理程序: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提供经省或市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出站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自市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淄工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需经本人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盖章)。

县主管部门: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责任人:马延东 

联系方式:0533-6967136  18678228331

十三、岗位聘用

绿色通道规定:全职引进到高青县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首次进行岗位聘用时,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根据资格条件突破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使用特设岗位聘用。

18、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

具体内容: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淄人社发〔2018〕9号)规定,特设岗位是经核准设置的非常设工作岗位,主要用于根据事业发展特殊需要,在特定项目、阶段性任务中,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办理程序:事业单位在聘用工作结束后,填写《高青县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核准表》,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达《高青县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核准通知书》,作为特设岗位设置管理的依据。

县主管部门: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表彰奖励科 

责任人:王春 

联系方式:0533-6967130  13969358316

19、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

具体内容: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的通知》(淄人社发〔2018〕10号)规定,事业单位采取专家评议、组织考察的方式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开辟直接办理人员聘用和岗位聘用的特殊通道。

办理程序:

1、成立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评议委员会。评议委员会均由业内知名专家组成。

2、组织评议。评议委员会对拟聘用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进行评议,确定拟聘用人选和聘用岗位。

3、公示。拟聘用人员及聘用岗位信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登记表》《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情况汇总表》和《岗位设置管理手册》,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和岗位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备案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

县主管部门:

中共高青县委组织部、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表彰奖励科

责任人:王春 

联系方式:0533-6967130  13969358316

十四、薪酬管理

20、事业单位薪酬管理服务

绿色通道规定:全职在高青县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实施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的,其薪酬在管理期内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但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高层次人才转化科研成果落得的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具体内容: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意见(试行)》(鲁人社发〔2018〕59号)及高青县高层次人才管理相关规定,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

办理程序:

1、县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持有“山东慧才卡”、“淄博精英卡”人员情况,上报县人社局工资福利和养老管理科。

2、县人社局工资福利和养老管理科将高层次人才情况汇总后,送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核查。

3、对经核查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薪酬不作为本单位绩效工资调控基数。

县主管部门: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工资福利和养老管理科 

责任人:张萌

联系人:王鹏飞 

联系方式:0533-6967139 

十五、配偶就业

21、配偶就业服务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可对口安排到相关事业单位,单位已满编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向编制部门申请使用周转编制。不具有上述身份的,根据岗位需要和个人专长,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编制已满的,可申请使用周转编制。 

县主管部门:县委编办

责任科室:机构编制科 

责任人:孙发丽 

联系方式:0533-6967256  15169202801

十六、社会保险

服务内容: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提供预约服务,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限时办结。

22.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程序:

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在县属单位工作,按规定需要办理接续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的,由用人单位及时到县社保中心预约办理。

办理所需材料:

“淄博精英卡”或“山东惠才卡”、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结时限:

符合转入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回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接续手续。

主管部门: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单位):高青县社保中心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刘昌杰 0533-6983536

23、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具体内容:《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迁的,其在迁出地缴纳失业保险费记录及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迁,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职工在迁入地失业的,其在迁出地的缴费时间与迁入地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作为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其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时间。 

办理所需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

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打印:

办理流程:

1、前台柜员受理申请人转迁证明打印申请。前台柜员通过智慧人社系统核定其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 

2、办理转迁证明手续。前台柜员根据查询情况计算缴费月数,填写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单并打印转迁证明,盖章后交申请人。

主管部门: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单位):高青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刘倩 0533-6965807

十七、税务服务

24、个税服务

具体内容:从海外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取得的一次性补助,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和交通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办理程序: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部门确定高层次人才后,要将名单及相关资料定期传递至同级税务部门,税务部门组织服务专员及时将税收政策宣传到高层次人才本人并开展税收办税服务。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优化服务功能和内容,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纳税预约服务、咨询服务以及编制发放服务手册等个性化税收服务项目。

主管部门:县税务局

责任科室:税政二股 

责任人:张洁

联系方式:0533-6128372  1506933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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