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山东省立第十一中学旧址抢救性保护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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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高青县山东省立第十一中学旧址抢救性保护方案》已通过市文物部门评审,为了更好的保护文物本体,本着不改变文物原状和传承时代特点做法相结合、重点维修和尽可能少扰动相结合、尽可能保留老构件和传递历史信息相结合、充分展示文物原貌和恢复文物功能相结合的原则,拟实施山东省立第十一中学旧址抢救性保护工程一、采 购 人: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名称:淄博市高青县山东省立第十一中学旧址抢救性保护工程。 三、项目概况:公司需具备三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修缮和近现代重要遗迹修缮。该项目审定金额为:93946.54元。 四 、采购方式:询价 五、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和专业技术能力;3、报价是一次性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报价格包含该工程所需一切费用。4、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标注“开标时启封”字样。六、询价时间: 2019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具体施工方案请到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事业服务中心(四楼)咨询。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截止时间:12月12日16:30,各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时需提供报价明细及相关资质的加盖公章复印件。 八、递交地点: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事业服务中心(四楼)(高青县青城路47号)九、联系人:文物事业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3-6128742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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