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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 2019-03-18 10: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放心消费环境,3月15日,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县城青城路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当日,工作人员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辨别正版书刊”“旅游消费提示”等宣传资料,耐心向群众讲解普及辨别正版书刊及旅游出行知识,积极引导消费者合法消费、文明消费、理性消费,警惕消费陷阱,防止上当受骗。

本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待咨询200余次,提高了群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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