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第二次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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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等要求,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受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 建设项目法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起自济南市章丘区东郭庄西的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上(唐王南互通南侧),向北经青银高速唐王枢纽立交东、唐王镇东、殷家村东,于徐家寨村东上跨小清河,经高官寨镇西、黄河乡东、码头镇北、魏桥镇北、黑里寨镇西、青城镇西,在青城镇北转向东,过郝家村东沿高青县北外环北继续往东,于大芦湖水库南至彭家枢纽顺接长深高速,止于淄博市高青县唐坊镇彭家村西彭家枢纽互通立交处(滨博和高广高速交叉)。 本项目全长94.34公里,永久占地735.5847公顷,新增占地735.5847公顷;大桥8座,中桥42座,小桥68座;通道67道,涵洞121道;分离立交28座,互通立交9座(其中枢纽互通立交3座,一般服务型互通立交6座);设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6座。 本项目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的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接合规划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北环段,起点至规划黄河乡枢纽互通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4.5米,大中桥宽33米,规划黄河乡枢纽互通至终点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7.0米。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约120.6亿,建设工期36个月。 本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布局、带动济南临空经济区发展、促进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发展、推动沿线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缓解相关公路交通压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影响到村民房屋动迁、拆迁和安置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1、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报批,建设方案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项目的所有相关支持性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落实省、市的相关拆迁补偿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保护耕地;采取农业安置及养老保险安置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做到安置补偿费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尽可能采取集中安置、就近安置和先安置后拆迁的方案,使村民的生产生活受到较小的干扰。 3、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执行和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减少扰民。 4、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5、运营期间对主要敏感点同时采取限制车速、设禁鸣笛标志等交通管制措施,减少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风险。 6、制定详细、可行的交通分流和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以确保建设期间的交通安全、畅通,保障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院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直接到我院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西路576号 联系人:张璇 邮编:250031 电话:0531-88329682 电子邮箱:sdygh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和诉求) 七、公示期限 为期7天。 2019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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