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2019年度拟立项申报的市级文明校园进行了严格的材料测评、实地测评、问卷调查。根据测评结果,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对高青县第四中学、高青县第二中学、高青县田镇学区中心小学拟立项为2019年度市级文明校园。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19年5月16日-18日, 监督电话:6967028。
高青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