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等11部门关于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26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 11 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报名条件、报名地点、联系电话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报名条件:具有高青县户籍或在高青县的外省户籍的务工人员(需提供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高青县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高青县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高校在校生不得报名,违规报名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高青县行政服务中心C区55、56、57、58四个窗口进行集中审核。联系电话:0533-6973643

四、报名时间: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

五、资格审核。

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报考必须持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进行现场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含下岗职工,下同)报考,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进行现场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资格审核时,退役军人、在山东务工人员还需分别携带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整个报名期间,将严格资格审查,严防不合格考生报名,对于持假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于扰乱报名场所秩序,弄虚作假,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的通知(1).pdf

附件2:明白纸.doc

附件3:高青县各部门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咨询电话.xlsx

特此公告。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公安局    高青县民政局  

高青县财政局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高青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高青县总工会           高青县妇女联合会       高青县工商联合会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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