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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8-30 14:23:31 浏览次数: 字体:[ ]

高语发〔2019〕4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文件要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主要为城管、商业、交通、旅游、银行、医疗卫生、文化、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及其他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服务用语)的相关人员要做好普通话水平等级培训、测试工作,做到人人达到规定的等级,持证上岗。参加党政机关干部录用考试人员和报考教师资格证人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为此,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高青县2019年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9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县职业中专培训处(县城广青路131号)。

3.报名方式:以单位集体报名为主,接受个人报名,随到随报。

4.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28号)规定收取测试费。

5.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蓝色或红色背景免冠正面半身照电子版(规格是390×567像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并用个人身份证号命名。请务必用U盘或发邮箱gqxzyzzpxc@126.com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否则考核系统不予识别)、报名及培训费。

6.报名程序:提交审核并录入考试信息→交费→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确认完成报名。

7.报名人员:全县各级党政机关、教育系统、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

二、测试

1.测试时间:2019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方式:测试过程采用无纸化人机对话方式。

3.测试要求:参加测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双证入场参加测试,考试过程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报名、测试联系人:马主任、何老师,电话:7869799。

不明事宜请咨询:高青语委办,0533-6973633


附件:高青县2019年普通话测试报名表.docx

高青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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