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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用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

发布日期: 2020-02-18 13:43:4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学,保障在鲁人员顺利出行,我省将启用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

在山东省境内居住、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办理健康通行卡:(一)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二)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三)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未满14天的;(四)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行申报个人健康相关信息,经社区(村)防控小组审核并加盖社区(村)公章后生效,有效期5天。各地各单位对持卡人员一律予以通行,且不再实施隔离观察。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

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doc

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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