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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执行社会保险费减半征收的高青县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3-11 17:17:39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省通知确定的名单,现对我县执行减免期内(2月—4月)减半征收的大型、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高青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系人:王珑桦

联系电话:6965336

附件:高青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汇总.xls



高青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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