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

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笔试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7-09 16:32:17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经研究,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笔试定于2020年8月7日举行,现将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7日上午9:00—11:30;地点为高青县城区,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生请于2020年8月2日上午9:00至8月7日上午9:30,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qing.gov.cn)----通知公告栏----选择“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准考证打印入口”,查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电子承诺书并同意后方可打印准考证、《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逾期未网上确认签承诺书或未打印准考证的,将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此次考务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应至少于考前28天抵达考点所在城市;来鲁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21天内来鲁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应至少于考前21天前抵达考点所在城市。以上人员应及时向考点所在城市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确认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3.考生入场前需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码、身份证、准考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参考附件2)。特殊情形考生还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或医疗机构证明等材料。考生须自7月24日至8月7日期间自测体温,如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进入笔试考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进入考场:①体温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②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经山东省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和一次性乳胶手套参加考试。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手套。

5.属于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于8月10日至11日,致电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电话:0533-6973640)办理考试退费手续;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不符合入场条件的考生,即刻向工作人员做好登记,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6.考试过程中,发现身体异常的,立即终止其考试,按防控要求,进入留置观察点,不再安排补考。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

附件1: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附件2: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9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