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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常家司法所:危险驾驶类矫正对象顺利解矫

发布日期: 2020-08-14 14:03:01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周,县司法局常家司法管辖的2名危险驾驶类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司法所对2名人员分别举行了解矫宣告仪式。

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因酒后驾驶车辆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高青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于2020年6月到县司法局常家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自接受矫正以来,2名矫正对象能以端正的态度,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服从监督管理,主动及时递交思想汇报,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社区矫正法》《民法典》等专题学习教育,现已期满,经过评估、审核,依法按期解除对2人的社区矫正。

在解矫宣告仪式上,矫正对象回顾总结了自己在矫正期内的学习、工作等情况,并表示通过常家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自己深刻认识到了以前法治意识淡薄犯下错误,在解除矫正、回归社会后,将会严格要求自己,牢记教训,坚决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遵守社会公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和家人。最后,司法所所长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矫正对象已经顺利解矫,并鼓励矫正对象调整心情和状态,努力工作,尽快融入社会,同时告诫矫正对象要学法懂法守法,珍惜这重新获得的自由。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常家司法已接收4名因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入矫人员。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的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采取了分类矫正、专题教育的方式,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正确树立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安全驾驶行为意识,让社区矫正对象明白“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每一名守法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一直以来,常家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常家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打破常规矫正模式,开展一系列分类矫正、精准矫正,专题教育、矫心教育,辖区内没有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为辖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环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讯员: 贾海宁 吴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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