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三十四)整改情况的公示 | |||
|
|||
|
|||
按照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及强化推进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高青县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三十四)整改工作进行公示。 关于“山东省7个传输通道城市“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进度滞后”问题,2017年-2019年高青县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共计完成43538户,其中2017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完成10856户;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完成6731户;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完成25951户。 以上公示日期:2020年9月18日至9月25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33-6953079。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