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市场消防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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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质量,强化建设工程火灾源头管控,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部署,根据《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鲁双随机办〔2021〕1号)要求,定于11月中旬组织开展2021年度建筑市场消防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8日 二、检查对象 从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的8家检查对象,抽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核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是否落实消防规范标准和强制性要求;核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核查其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与抽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重点检查,通过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的施工图纸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强制性条文规定和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情况;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第十八条相关项目进行现场抽查,核查有关单位是否履行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相关责任与义务。 四、检查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3.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 4.消防相关标准规范; 5.有关设计文件。 五、检查方式 1、随机匹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检查。 2、检查方法采取查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资料、复核消防设计文件执行标准情况、现场抽检的方式进行。 (联系人:于立军,电话:6983557;袁晓东,电话:6983517)
附件:抽查单位名单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抽查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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