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小龙虾养殖(苗种)基地名单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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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县小龙虾养殖产业发展,落实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青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政策的通知》(高政发〔2020〕11号)文件精神,2021年在全县组织实施了小龙虾养殖(苗种)基地创建工作。目前,根据《高青县小龙虾养殖(苗种)基地验收标准》,经第三方服务机构严格验收,全县共建成小龙虾养殖(苗种)基地19处,其中苗种基地4处,养殖基地15处。现将验收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请使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107办公室 联系方式 6961284
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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