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省市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的通知
高教体字〔2021〕5号

发布日期:2021-03-01 浏览次数:

各学区、县属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学年普通中学学生和班级省级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淄教字〔202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0学年省市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班集体;

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优秀班集体;

县级优秀学生、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县级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范围

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在校在籍学生,省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普通高中所有行政班;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初四、高二、高三年级在校在籍学生,市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普通中学所有行政班级;县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在校在籍学生(不含小学一年级),县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普通中小学所有行政班级。

三、评选数量

普通中学评选省级优秀学生39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8名,省级优秀班集体8个;评选市级优秀学生105名,市级优秀学生干部21名,市级优秀班集体21个;评选县级优秀学生216名,县级优秀学生干部84名,县级优秀班集体93个。省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分配名额是按照市教育局分配数,结合我县初四、高二、高三年级在校在籍学生数,按比例均衡分配给各学校。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分配名额是统筹考虑各学段学生人数、班级数和前期工作基础等因素,分学段、按比例均衡分配给各学校。具体名额分配数见附件1。

四、评选标准及程序

各项目评选标准和程序分别确定,详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督导室、教研室、党总支、基础教育科、宣传科、体卫艺科负责人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并确保渠道畅通,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要将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公开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的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严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评选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所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展开,并留存相关档案资料备审备查(会议纪要须存档至次年年底备查)。对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学校,一经查实,取消该校当年的评选申报资格。各学校上报材料中若出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撤销该学校今年和下一年的分配名额。经审查不符合评选标准而被取消的学生,其名额不再递补,相关学校三年之内不再安排推荐指标。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将按照相关纪律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相关纪律部门予以查处。

联系电话:0533-6973642 

邮  箱:jyjzhangfei@zb.shandong.cn

地址:青城路65号206室

附件:1.省市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省市县各评优项目评选工作安排 

          3.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申报表

          4.普通中学市级优秀学生申报表

         5.县级优秀学生申报表

         6.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7.普通中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8.县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9.普通高中省级优秀班集体申报表

        10.普通中学市级优秀班集体申报表

        11.县级优秀班集体申报表

        12.省市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  

        13.省市县级优秀班集体汇总表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2月18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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