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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1-05-31 14:20:4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关于做好淄博市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21〕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在城区和各镇(街道)辖区内具有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居住地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对学位紧张的学校,探索实行多校划片。入学新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义务教育段学校当年招生意见、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工作流程、咨询及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平稳有序、严格规范的原则。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加强招生工作的指导协调、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政策解读、监督检查。

(四)坚持教育便民、一网通办的原则。为推进教育便民服务工作,2021年研发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招生入学工作“一网通办”试运行,家长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在平台开放前将发布具体报名流程,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办好。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可到线下报名点进行报名审核。

二、招生办法

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确定各学校当年招生规模,在往年招生划片范围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根据报名人数、生源分布、学校招生规模等情况,对学校招生范围作适当调整。

(一)小学报名

报名对象: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

1.城区公办小学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上报名方式:学生家长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网上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5日。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为保证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特设立线下报名点,以下三种情况请于6月30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高青县第四中学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审核。

①在城区务工、经商一年以上,租房居住的;

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

③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的。

说明:

①家长若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障碍,无法正常提交信息的,可于6月11日、6月18日、6月24日到片区学校进行咨询,在学校老师帮助下进行报名。(片区划分见附件3)

②6月30日以后仍未报名的学生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当招生学校服务片区班额已满时,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调剂入学。

(3)报名材料

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1。

(4)录取顺序

当城区学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规模时,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①有自有住房,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下同)者;

②有自有住房,有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已交房者;

③无自有住房,用(外)祖父母房产报名者;

④无自有住房,租房者。

同类情况,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①县城户籍列非县城户籍之前;

②房产证签发日期早者;

③购房合同签发日期早者;

④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早者。

(5)其他情况说明

①为缓解招生压力,按照就近、公平、当年有效的原则,2021年对银岭世家小区实行多校划片,具有该小区房产的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实验小学或千乘湖小学进行报名,一经确定将不再修改。

②无法确定该房产是否交工入住的新建、改建、插建小区,需由开发商提前与县教体局进行对接,提供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县教体局将根据房产交工情况确定入学依据。购买期房尚未交房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屋性质为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的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

③全家(父母、儿童)在高青县城区无房产,户口在(外)祖父母处,并与其长期同住,可依据(外)祖父母房产划片入学。

④报名所提交的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6)工作流程

①信息采集(2021年6月10日—6月25日)。学生家长注册并登陆“爱山东·爱淄博”APP,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②条件审核(2021年7月1日—7月25日)。学校通过平台对家长提交的学生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校验审核。

③学位分配(2021年7月26日—8月14日)。根据报名人数、生源分布、学校招生计划等情况,依次录取符合片区内入学条件的学生。

④信息公示(2021年8月15日—8月20日)。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⑤入学确认(2021年8月21日—8月25日)。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⑥阳光分班(2021年8月30日前)。各学校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2.各镇(街道)小学报名

各镇(街道)小学由各镇(街道)学区负责组织招生,实行入学通知书制度。

各学区要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适龄儿童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5日。报名地点及报名材料见附件4。各镇(街道)小学8月6日前向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保障区域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二)初中报名

1.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收2021年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2.报名方式:学生家长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3.报名时间: 6月10日—6月25日。

4.报名材料:

城区公办初中入学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1。

家长若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障碍,无法正常提交信息的,可在就读小学教师的帮助下进行报名。6月30日以后仍未报名的学生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

(三)非高青县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预报名

1.报名条件:非高青县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需父母至少一方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在县城合法务工经商一年以上。

2.报名方式:学生家长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3.网上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5日。

4.审核材料:

非高青县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1。

(四)高青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高青县特殊教育学校在全县范围内招收6—14周岁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入学。报名时间:6月5日—6月30日

报名地点:高青县特殊教育学校。

报名材料:户口本、残疾证。

(五)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5日。报名方式:家长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进行报名登记。

高青双语学校和高青燕园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招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不得招收其他年级学生。

高青双语学校:小学一年级招收4个班,每班45人,共180人。初中一年级招收6个班,每班50人,共300人(其中小学部直升4个班180人)。

高青燕园学校:小学一年级招收4个班,每班45人,共180人。初中一年级招收6个班,每班50人,共300人(其中小学部直升2个班85人)。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相关招生宣传内容需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发布。有关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信息详见教体局网站《高青县2021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符合民办学校招生条件,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划片招生。

(六)其他学校招生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高青县第六中学两所学校在本校片区内学生未招满的前提下,剩余计划面向在城区有房产的学生进行招生,均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进行网上报名。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房产证签发时间、购房合同(房产已交工入住)签订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高青县第六中学在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优先录取在长江路小学片区内有房产的学生,剩余学位按照房产证签发时间、购房合同(房产已交工入住)签订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符合两所学校招生条件,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划片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仍按原片区划分入学。

(七)延缓入学手续的办理

因身体原因申请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延缓入学申请书》(附件6),并出具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由各学校备案。备案材料于8月30日前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19〕26号)文件,继续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坚持非高青县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所有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县居民一样,平等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各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三)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入学报到时,各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为学生入学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支持。继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成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室,做好关爱保护工作。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①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的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执行。②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③消防救灾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执行。④立功受奖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执行。⑤持有“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淄博企业家服务卡”及高层次人才证明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及其在淄代表、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开通子女教育服务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提高服务水平

(一)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招生行为。各中小学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把入学关,严禁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县域内中小学严禁跨片区招生。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处理。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简化证明材料,优化报名程序。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二)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职责。严格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0〕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19〕32号)相关要求,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县政府一镇(街道)政府一村(居)委会一学生家长”一条线、“县教育和体育局一学校一班主任一学生”一条线的“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实施控辍保学台账书面报告制度,深入推进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进入。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未经县教育和体育局、所在镇(街道)政府批准,应入学而未入学或入学后又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对拒不执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坚持控制班额招生。按照省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2500人,小学、初中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同时合理预留休学人员复学学位。各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班额、校额。

(四)严密组织,严明责任,严肃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视其情节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退回违规招收的学生,学校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招生学校的校长,严肃问责,视其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诫免谈话等处理。对违犯纪律的个人取消评优晋级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公开透明操作,招生政策、范围、办法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报名前,各学校要开通招生服务热线,专人值班,认真耐心地解答家长咨询。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通过在学校网站公布,在服务片区、幼儿园、学校门口张贴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咨询电话等,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电话:6980000,县教育和体育局监督电话:6973608 ,县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6973642。

附件: 

1.2021年高青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材料清单附件1.2021年高青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材料清单.doc
       2.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划片方案附件2.高青县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划片范围.doc

3. 高青县2021年城区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附件3.高青县2021年城区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doc

4.高青县镇(街道)小学报名时间及地址附件4.2021年镇(街道)小学报名时间及地址.doc

5.高青县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便民服务电话及地址附件5.2021年高青县义务教育段招生便民服务电话及地址.doc

6.学生延缓入学申请书附件6.学生延缓入学申请书.doc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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