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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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2021年我县获批省级“数字山东”发展资金,其中涉及基层信息基础设施领域资金。现就基层信息基础设施领域资金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各类“5G+行业应用”进社区(村居)、进园区,包括但不限于推动5G基站按需精准建设、各类基于5G的智慧应用等。本次计划支持1个项目,项目支持资金8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高青县范围内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 2.申报单位(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要求;未列入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 3.申报单位(企业)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保证相关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企业)按要求编写2021年省级“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申报材料(见附件),确保申报项目和材料真实、完整。 2.县大数据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论证,确定入选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报送时限 请于9月24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的盖章扫描件报县大数据局。 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18560818917 电子邮箱:gqxdsjzx@zb.shandong.cn
附件:
高青县大数据局 2021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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