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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上半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05 09:30:13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直有关参保单位(个人):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县2023年上半年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条件、原始档案齐全且自愿办理提前退休的,可向县人社局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单位在职职工由现劳动关系所在单位负责申报,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受理地点: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01室,联系电话:6967139。

(二)失业职工由本人向档案代管机构(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受理地点: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C02室,联系电话:          6962231。

逾期未申报的,不得参加本次特殊工种退休申报,可于2023年上半年申报2023年下半年特殊工种退休,因延迟退休造成的损失,由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材料

(一)《提前退休个人申请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权益告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

(三)《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模板)》(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

(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本人档案原件及记载特殊工种档案的原件、复印件。

三、申报条件

(一)年龄达到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本次申报人员为2023年上半年及之前到龄人员,即男1968年6月30日之前出生;女1978年6月30日之前出生。

(二)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实际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实际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        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实际工作累计满8年。

(三)特殊工种的范围,严格按照本行业经原劳动部认可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不得参照其它行业的特殊工种执行。

四、审核结果查询

申报材料经县人社局初审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集中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23年1月中旬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手          续。

 

附件1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xls

  附件2 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模板).xls

个人申请及权益告知书.docx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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