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关于新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通知 | |||
|
|||
|
|||
为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淄博市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社会招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一、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范围 在淄博市范围内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认定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有相关培训经验)及具备资质的企业所属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可作为培训主体获得承接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本次招录的培训机构专门负责我县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二、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绩效 培训机构应本着以聚焦我县“四强产业”发展需求及劳动者培训需求,提高培训质效,积极更新专业(工种)设置,打造适应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发展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和专业(工种),解决好职业培训方向与就业市场需求衔接性不强,职业培训课程设置针对性不高等问题。对培训质量差、师资力量弱、就业率低、社会评价差的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实行培训禁入。 三、签订职业技能培训协议流程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需填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2)及申报培训专业(工种)的师资证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公办)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等,于2022年6月30日(工作日期间)前送至高青县创新创业孵化园410室,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本年度签约资格。 联系电话:0533-6985079 。 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4日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