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高青:扎实抓好“双公示”,提升行政审批透明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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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双公示”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双公示”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双公示”工作,规范数据标准,提升数据质量,优化数据归集,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原则,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做好相应公示工作,切实把“双公示”工作落到实处,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双公示”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具体报送人,建立 “双公示”信息台账,理顺工作机制、明晰工作责任。 强化“双公示”信息报送常态化机制。每周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报送至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规范信息公示的准确性、时效性。将行政许可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切实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下一步,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持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梳理各科室行政许可事项,确保“双公示”报送数据质量和数量,服务好市场主体,服务好人民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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