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木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学习活动 | |||
|
|||
|
|||
为提高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尊老爱老敬老意识,帮助其修复社会关系,促其顺利回归社会。近日,木李司法所组织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教育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仔细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条文,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对重点发条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告诫社区矫正对象损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还会面临法律追责。最后,工作人员对社矫对象温馨寄语:要切实履行法律义务,感恩长辈,孝敬父母,维护和睦的家庭氛围,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为回归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会后,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要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到尊老爱老敬老,大力弘扬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通过本次集中学习教育,既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也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感恩之心,进一步促进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