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芦湖司法所:走访社区矫正对象 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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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近日,高青县司法局芦湖司法所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及其矫正小组成员进行实地走访。 一是走访谈心打基础。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社区矫正对象所在村(社区)居,实地查看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生活环境,通过与矫正小组成员沟通交流了解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生活工作动态、思想变化、遵纪守法等情况,为下一步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打下基础。 二是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走访过程中向社区矫正对象和矫正小组成员宣传《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服刑观念和在矫意识。 通过这次走访活动,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处所、工作、社交等情况有了更直观、更准确的了解,做到了“知主要问题、知交往人员、知经济状况”,也提高了矫正小组成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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