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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司法局高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发布日期: 2023-11-10 10:43:1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知晓率,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意识和自我改造意识,激发社区矫正对象的爱国主义情感。近日,高青县司法局高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等几方面内容,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帮助他们平稳度过矫正期,顺利回归社会。这部法律涵盖了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等各个方面,是一部以法治方式推动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的法律。学习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发表感言:“此次集中学习学到很多,人生难免走弯路,今后我们会遵守法律,以正确的态度融入社会”。

高城司法所采取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方式,在教育过程中始终贯穿守法和爱国主义两条主线,持续跟踪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素养、心理健康、思想动态。下一步,高城司法所将不断推动监督管理与法治宣传协同并进,为法治高城建设有序运行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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