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关于公布县级涉企“不罚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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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不罚清单”告知承诺制度,最大限度为企业营造安心发展环境。县司法局组织各行政执法机关对本领域涉企不罚事项依法进行梳理,4个行政执法机关梳理确认县级涉企“不罚清单”事项106项。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县委督查室将持续跟踪调度实施情况。 各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实施“不罚清单”的同时,要按照《责令改正(限期)通知书》和《改正(限期)承诺书》对不罚事项执法检查实施告知承诺制,确保轻微违法行为得到整改,进一步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1.县级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 2.责令改正(限期)通知书、改正(限期)承诺书
高青县司法局 2023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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