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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司法局关于公布县级涉企“不罚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1-15 11:18:54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不罚清单”告知承诺制度,最大限度为企业营造安心发展环境。县司法局组织各行政执法机关对本领域涉企不罚事项依法进行梳理,4个行政执法机关梳理确认县级涉企“不罚清单”事项106项。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县委督查室将持续跟踪调度实施情况。

各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实施“不罚清单”的同时,要按照《责令改正(限期)通知书》和《改正(限期)承诺书》对不罚事项执法检查实施告知承诺制,确保轻微违法行为得到整改,进一步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1.县级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          

            2.责令改正(限期)通知书、改正(限期)承诺书       


 附件1:高青县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pdf

附件2:责令改正(限期)通知书 、改正(限期)承诺书.docx

 

高青县司法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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