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青县部分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数据调整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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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以及省河长办印发的《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在2019年划界的基础上,通过调查、勘测,对东干排、三号支沟2条河道的部分河段管理范围划界数据进行局部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三号沟唐坊镇仉家村至孟君寺村东出境段调整为三号支沟,并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界限。 二、补充对东干排李凤鸣村至三号支沟段河道管理范围界限划定。 三、河道具体管理范围以河道现场界桩为划定标志。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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