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民康养护院医务室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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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高青民康养护院医务室符合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备案条件,准予进行医务室备案。医务室备案后,其在执业范围内所开展的执业活动具有合法性。为便于社会查询、监督,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高青民康养护院医务室 二、医疗机构地址:高青县田镇街道长江路温泉花乡商业街9-1号 三、所有制形式:私人 四、医疗机构类别: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 五、诊疗科目:内科 六、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七、服务对象:内部 八、主要负责人:耿振民 九、备案编号:PDY65641437032213D4002 以上医务室备案信息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示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卫生健康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高青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33-6961554,联系地址:高青县芦湖街道清河路9号机关综合楼7楼医政科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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