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 护“爱”成长---高青县法治宣讲团走进县委机关幼儿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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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教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和理解,更好的践行教育实践,用法律守护幼儿健康成长,进一步强化幼儿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打造法治校园育人环境。11月21日,高青县法治宣讲团走进县委机关幼儿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培训活动。 培训会上,宣讲团成员、山东芦湖律师事务所主任柴静就《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保护”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教职工们认真倾听,积极发言,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下一步,高青县法治宣讲团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法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和防护技能,全力助推法治校园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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